注意到,金花股份存在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未及時披露關聯方期間資金占用情形、將暫時補充流動資金間接用于股票交易等違規情形。
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
未及時披露關聯方期間資金占用情形
據悉,金花股份分別于2023年6月、8月申購華銀穩健成長4號私募基金2000萬元、基成盈贏寶私募基金1000萬元,將其計入以公允價值變動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中核算。
金花股份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第三十五條規定,在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及時將前述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導致2023半年報少計公允價值變動損失209.31萬元,利潤總額多計209.31萬元,2023年三季報少記公允價值變動損失1054.20萬元,利潤總額多計1054.20萬元。
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金花股份存在通過預付第三方款項的形式,相關資金轉出后流入公司董事長邢雅江實際控制企業的情形,第三方隨后將預付款退回公司,實質構成關聯方期間資金占用,金額累計5200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金花股份主要業務為藥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產品線涵蓋化學藥品、中成藥、原料藥和保健品。主導產品金天格膠囊是國家一類新藥,經過多年推廣,目前已成為骨科臨床中藥一線用藥。
借款3000萬元填炒股的“坑”
此外,金花股份還將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臨時補充流動資金,部分募集資金轉至金花藥廠用于日常經營。
經查,金花藥廠將部分資金轉回公司一般戶后,金花股份用于買賣股票,導致期末無法足額將該部分資金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2023年12月,通過向第三方自然人臨時借款3000萬元,才足額歸還募集資金。

截圖自金花股份2024年半年報
鑒于上述違規情形,根據相關規定,陜西證監局決定對金花股份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責任人邢雅江、韓卓軍、孫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金花股份稱,截至目前,上述關聯方期間占用資金5200萬元已經全額退回公司,上述關聯方已不存在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為此,公司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全體成員向投資者誠懇致歉。
編輯 鄧凌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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