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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本文來源 :澎湃新 聞 記者 戴高城
嘉應制藥:因關聯交易及信披違規領總額490萬元罰單,被交易所公開譴責
被立案近半年后,嘉應制藥(002198.SZ)的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迎來最終處理結果,連同罰單落地的,還有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以及公開譴責的處分決定。
11月21日晚間,廣東嘉應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應制藥”)披露公告稱,公司及董事長李能等4名核心責任人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合計被罰490萬元。與此同時,公司及相關方還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深交所監管函及公開譴責等多項監管措施,因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披露,這家上市藥企面臨監管層“組合拳”懲戒。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廣東證監局經調查認定,嘉應制藥存在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依法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的違法事實。核心違規行為發生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間,彼時嘉應制藥子公司湖南嘉應制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嘉應”)以“月初轉出、月末轉回”的模式,向湖南藥聚能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藥聚能”)提供短期資金拆借。
值得注意的是,藥聚能的實際控制人正是嘉應制藥董事長李能,構成法定關聯方。監管查明,上述資金拆借單筆發生額介于4萬元至5999萬元之間,2024年度累計轉出1.7億元,2025年1月再轉出5000萬元,累計涉及金額達2.2億元,占嘉應制藥當時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8.83%,已達到重大關聯交易的披露標準。
除了《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披露的內容,深交所在出具的公開譴責處分決定中指出,嘉應湖南向藥聚能轉賬的日最高余額為8996萬元,占嘉應制藥當時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79%。
此外,深交所還披露稱,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嘉應湖南向湖南康爾佳供應鏈有限公司、湖南雙鵬醫藥有限公司、景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非關聯企業提供合計6500萬元財務資助,日最高余額為4000萬元,占嘉應制藥當時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5.24%,截至2025年3月,嘉應制藥已全部收回上述財務資助金額及利息。嘉應制藥未按規定及時對上述財務資助行為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基于上述事實,廣東證監局作出分層處罰:對上市公司嘉應制藥給予警告并罰款150萬元;作為違規行為組織者的董事長李能被罰最重,獲警告并罰款160萬元;總經理游永平因負責公司整體運營未勤勉盡責,獲警告并罰款100萬元;時任財務總監史俊平因未把控財務風險,獲警告并罰款80萬元。據悉,史俊平曾以“不知情、未參與”為由申辯并申請聽證,但監管部門復核后認為其未履行財務負責人勤勉義務,未采納其申辯意見。
監管懲戒并未止步于行政處罰。公告顯示,廣東證監局同步對公司及李能、游永平、史俊平、時任董事會秘書肖巧霞出具警示函;深交所不僅出具監管函,還對嘉應制藥、上述3名高管及關聯方藥聚能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針對多項監管措施,嘉應制藥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已深刻吸取教訓,將切實加強合規意識與規范運作水平,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同時公司強調,相關資金已全部收回,藥聚能也已于2025年3月末支付相應利息,且2024年年度報告已補充披露該事項,目前不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生產經營正常。
記者注意到,這并非嘉應制藥首次因信息披露問題受罰。公開信息顯示,公司曾于2021年因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收到廣東證監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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