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11月24日消息,日前,全球知名指數(shù)公司MSCI宣布了2025年11月份指數(shù)審核結果,“國內食用油龍頭”金龍魚(300999.SZ)等20只股票被MSCI中國指數(shù)剔除,此次調整將于11月24日收盤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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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配圖 圖據視覺中國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金龍魚子公司還被卷入合同詐騙案,11月19日,金龍魚公告,公司下屬子公司益海(廣州)糧油工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益海”)收到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皖06刑初3號一審《刑事判決書》。
根據《刑事判決書》,廣州益海構成合同詐騙罪,系從犯,判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被告人柳德剛(廣州益海原總經理)構成合同詐騙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80萬元。
同時,法院責令被告單位廣州益海對被害單位安徽華文國際經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華文”)的經濟損失人民幣18.81億元與云南惠嘉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南惠嘉”)承擔共同退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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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龍魚表示,根據本案開庭時查明的事實,在安徽華文與云南惠嘉違規(guī)從事融資性貿易過程中,云南惠嘉通過長期行賄“被害人”安徽華文高管及員工,與安徽華文相互勾結、共同造假,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
廣州益海未參與任何“詐騙行為”,也不知曉、更未實施過任何幫助行為;廣州益海每次貨權轉讓前均取得了安徽華文授權人員的確認,并以多種方式告知了安徽華文實際庫存情況;廣州益海的采購價格并未低于“市場價格”,甚至高于市場價格,并未獲取任何不當利益,不構成合同詐騙犯罪。
金龍魚表示,廣州益海此前亦就本案委托七位權威刑法學專家進行了法律論證,專家一致認為,廣州益海依法不構成合同詐騙罪。廣州益海不認可一審判決,并當庭提出上訴,公司亦會依法全力支持廣州益海上訴。
據第一財經,11月21日舉行的廣州益海一審刑事判決投資者說明會上,金龍魚發(fā)聲喊冤,稱“被害人”安徽華文被詐騙后企圖將巨額損失非法轉嫁給廣州益海。
二級市場上,截至今日收盤,金龍魚下跌2.43%,報30.13元/股。自這一結果披露后,11月20日至24日,金龍魚連續(xù)三個交易日股價下跌,市值蒸發(fā)超100億元。
根據益海嘉里金龍魚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官網信息,公司主要涉足油籽壓榨、油脂精煉、油脂灌裝、專用油脂、油脂科技等產業(yè),益海嘉里金龍魚旗下?lián)碛小敖瘕堲~”“歐麗薇蘭”“胡姬花”“香滿園”等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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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據金龍魚官網
2020年,金龍魚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至2024年,金龍魚的歸母凈利潤逐年下滑,分別為60.01億元、41.32億元、30.11億元、28.48億元、25.02億元。
今年以來,金龍魚回暖,2025年前三季度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1842.70億元,同比增長5.02%;歸母凈利潤為27.49億元,同比增長92.06%;扣非歸母凈利潤為20.17億元,同比增長745.88%。
(本文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編輯 楊程 綜合自第一財經、深圳商報、公開資料
審核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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