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告稱,為規范住房公積金賬戶管理,依據規定和要求,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決定對鄭州市長期封存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開展集中清理工作。即日起至8月31日為集中清理時間,后續轉為常態化管理。
本次清理對象包括封存二年以上的單位賬戶及職工賬戶、死亡職工封存賬戶。
清理方式如下:
一、超過二年未繳存,單位余額和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均為零的單位,請及時辦理匯繳、補繳、轉移或注銷登記等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或期滿無異議的,對該類單位賬戶直接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二、超過二年未繳存,全員封存有余額的單位,請及時辦理匯繳、補繳、轉移或注銷登記等相關手續。
1.向職工推送個人賬戶封存的短信提醒,提示職工主動辦理銷戶提取或賬戶轉移手續。
2.定期發布通告或委托歸集銀行電話通知方式進行提示,引導職工通過“鄭好辦”、政務服務大廳、銀行網點等渠道完成銷戶提取或賬戶轉移手續。
3.經上述治理,符合單位零余額治理條件的,按照單位零余額治理方法處理。
三、繳存職工已在異地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的,可通過“微信/支付寶APP—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小程序線上辦理賬戶轉移接續手續;
四、符合退休、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可通過“鄭好辦”線上辦理,也可到公積金辦事大廳申請辦理銷戶提取;
五、繳存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死亡繳存職工的合法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到公積金辦事大廳申請辦理銷戶提取。
通知稱,各繳存單位應對本單位長期封存職工賬戶進行核實,信息不正確的應及時予以變更;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應積極聯系本單位睡眠賬戶職工,提醒其盡快辦理相關清理手續。各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在辦理過程中遇到問題,可咨詢公積金客服熱線。各繳存單位和廣大繳存職工相互轉告,符合條件的盡早辦理相關清理手續。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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