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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本文界面新聞 記者 盧奕貝 許悅
香港高院披露宗家“信托案”細節:宗慶后2024年2月立下兩份遺囑,均未將宗繼昌等列為受益人
針對宗馥莉及其三個“弟”“妹”的“信托案”,香港高等法院在8月1日下午宣布的決定全文中披露,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后2024年2月2日立下了兩份遺囑(合稱“遺囑”)。其中一份涉及其特定的境外資產,但未涵蓋“建昊”及其名下資產;另一份則涉及其在中國大陸境內的資產。兩份遺囑均未將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或杜建英列為受益人,但指定了包括宗馥莉、宗馥莉之母施幼珍以及宗慶后的母親王淑珍女士在內的若干人士為受益人。
8月1日下午4點,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了對該案的決定,由雙方律所派代表前來領取簽收。界面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其中一方當事人的律師事務所派出人員來簽收決定,但該名人士沒有表明自己代表哪一方、以及是否對決定結果滿意。據法院披露,該案訴訟各方為: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以及宗馥莉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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