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2024年7月26日,ST高鴻發(fā)布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根據本公司《公司章程》規(guī)定,ST高鴻第十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24年7月16日發(fā)出會議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由公司董事付景林主持,應到董事8人,實到董事8人。會議的人數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合法有效。公司監(jiān)事、高管人員及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本次會議。
本次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
經與會董事認真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財務總監(jiān)的議案》、《關于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的議案》。其中,張銳被聘為公司財務總監(jiān),聘任孫迎輝為公司董事會秘書。
資料顯示,張銳,男,出生于1980年,中共黨員,碩士學歷。現任公司財務總監(jiān),財務部主任。曾任公司財務部會計,公司審計部主任助理,公司經營管理部副總經理,公司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曾兼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
張銳持有公司股份57.5萬股,且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及與公司其他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未受到過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guī)被中國證監(jiān)會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國證監(jiān)會在證券期貨市場違法失信信息公開查詢平臺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第3.2.2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不得被提名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guī)定。
孫迎輝,女,出生于1986年,中共黨員,本科學歷。現任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繼續(xù)兼任證券事務代表至聘任新的證券事務代表為止,兼任北京海岸淘金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值得關注的是,4月30日,ST高鴻發(fā)布2023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公司2023年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為公司2023年度內部控制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審計意見。
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持續(xù)為負。ST高鴻存在重大訴訟,截止報告日總涉案金額8.92億元,重大訴訟結果具有重大不確定性。中審亞太會計師事務所認為這些事項或情況,表明存在可能導致對ST高鴻公司持續(xù)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lián)民向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還持有ST高鴻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參與證券虛假陳述案索賠挽回損失。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高鴻參與招投標項目24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109條,專利信息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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