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江蘇昆山某企業向鄭州車站海關申報出口了紙塑鋁復合材料。中豫港務集團鄭州陸港公司幫助該企業辦結報關單和轉關單放行手續后,貨物搭乘中歐班列(鄭州)從鄭州鐵路口岸啟運,經阿拉山口口岸出境至莫斯科。這是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后,首票適用該政策的通關出口貨物,貨值42萬元,退稅金額5.5萬元。

何為啟運港退稅政策?
啟運港退稅政策是出口退稅程序的一項創新改革措施。一般情況下,企業需將貨物運到出口離境港口,辦理好結關手續后,海關部門才生成結關核銷的報關單數據,待稅務部門接收后,出口企業才能申請出口退稅。實行啟運港退稅政策,在貨物離開啟運港后,海關部門會生成啟運港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供企業辦理退稅申報,大幅縮短退稅周期,節約資金成本,提高資金周轉和使用效率。
11月中旬,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的通知》(財稅〔2024〕31號),進一步擴大啟運港退稅政策實施范圍,鄭州鐵路口岸獲批可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作為河南中歐班列開行主力軍,中豫港務集團鄭州陸港公司與海關、稅務等有關部門主動溝通、加強合作,積極向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宣講首票啟運港退稅政策。
之前,中歐班列(鄭州)需要將貨物運輸到出境口岸并辦理結關手續后,外貿出口企業才能向稅務部門申請退稅。12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只需在申報時選用啟運港退稅,在鄭州車站海關辦完放行手續后即可申報退稅,退稅流程簡化,退稅周期縮短,時效平均提高4天以上,有效緩解了外貿出口企業資金周轉壓力,降低了企業物流和貿易成本。
鄭州作為國家中歐班列集結中心和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此項政策的落地實施,也將有利于鄭州疊加交通樞紐區位優勢和政策優勢,推動河南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實現開放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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