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記者注意到,中國信達、中國中信金融資產、中國東方、中國長城資產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已于近日在官網或微信公眾等官方渠道平臺表態,將推動落實金融監管總局日前發布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或新規)。
據悉,上周五(11月15日),金融監管總局發布《辦法》。《辦法》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管理、處置全流程入手,有序拓寬金融不良資產收購范圍,明確細化可收購的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標準,并對盡職調查、處置定價、處置公告等關鍵環節進一步明確監管要求,同時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開展圍繞不良資產相關的咨詢顧問、受托處置等輕資產業務,培育差異化核心競爭力,在發揮逆周期救助性功能,特別是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中發揮積極作用。
針對新規《辦法》,中國信達指出,《辦法》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高質量發展提供了科學、嚴謹、全面的監管框架。中國長城表示,下一步將嚴格按照《辦法》要求,堅守功能定位,聚焦主責主業,著力培育專業能力,強化風險防控機制,提升綜合金融服務水平,為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和金融強國建設貢獻更大力量。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表示,《辦法》對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進一步發揮獨特功能優勢,專注不良資產主業,助力金融機構盤活存量,保障金融市場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公司將堅決貫徹落實《辦法》精神,進一步加強風險管理體系建設、完善不良資產管理制度,強化團隊建設和人才培養,培養差異化的核心競爭力,為金融市場的穩定繁榮貢獻中信力量。
中國東方認為,《辦法》旨在進一步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立足主責主業,充分發揮金融救助和逆周期調節功能;規范不良資產業務流程,確保有序經營;培養差異化競爭優勢,持續提升管理處置能力;強化合規意識,增強不良資產行業監管政策的適配性與靈活性,對推進不良資產行業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中國長城表示,作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主業的核心政策文件,《辦法》既是對以往不良資產業務相關政策的梳理整合,也有根據最新形勢變化的更新優化,覆蓋不良資產業務操作全流程,具有極強的規范性、指導性和操作性。下一步,公司將以《辦法》正式出臺為契機,充分調動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聚焦主責主業、加快提質增效,深刻踐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為新形勢下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貢獻力量。
長期以來,作為不良資產行業“國家隊”“主力軍”,四家AMC積極服務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參與盤活問題資產、問題企業紓困等。
中國信達表示,近三年來,公司持續加大金融不良資產收購力度,投入資金超過2000億元。通過前置服務、提早介入、長期跟蹤、綜合研判等手段,為金融機構盤活處置不良資產提供“信達方案”。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表示,公司專注不良資產主責主業,持續推動主業做優做強,累計收購不良資產債權超兩萬億元,積極化解金融體系風險。加入中信集團以來,公司累計收購債權規模近4000億元;積極參與多地中小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工作,收購中小金融機構債權近千億元。
中國東方則表示,通過收購不良債權、參與破產重整、實施債轉股等方式,公司近五年累計化解金融風險超7000億元,其中,通過創新“雙層SPV風險化解”基金等新模式,收購中小金融機構不良資產近4000億元;圍繞“五篇大文章”,探索問題企業紓困、存量資產盤活等特殊機遇,公司三年來累計向實體企業提供近1500億元資金支持,累計推動近2000億元房地產項目復工復產,支持近10萬套房產保交樓。
責編:陶紀燕 | 審校:李金雨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