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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重重~
很奇怪。
新近準備上市的馬坑礦業在招股書中展示了報告期內的三塊主營業務,分別為鐵精粉、鉬精礦、石灰石。令人不解的是,報告期內馬坑礦業的石灰石營收從2022年1793萬元突然到2024年就變成了沒有,到今年上半年該業務營收也僅為330萬元,2023年更是劇烈減少到4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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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截圖來自馬坑礦業招股書,石灰石營收在2024年說沒就沒了。
作為一塊主營業務,馬坑礦業的石灰石營收在報告期內竟然變動如此劇烈。2024年馬坑礦業的石灰石業務遭遇了什么變故,說沒就沒了。分析來看,其2023年和今年上半年的石灰石業務賣的恐怕亦是“庫存貨”?這事對任何一家企業來說,都太奇怪了。
不只有奇怪,甚至還有“決絕”。
今年10月,馬坑礦業把“安全生產許可證((閩)FM 安許證字〔2023〕FY04 號)”給注銷了。該許可證有效期為2023.5.10-2026.5.9,許可內容“鐵礦、水泥用石灰巖地下開采;生產規模:80 萬噸/ 年 ; 標 高 : 從 +400 米 至 +450 米”。馬坑礦業在招股書中表示,“短期內,公司不再開采石灰石礦,石灰石業務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較小,對公司生產經營不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到底因為啥呀?石灰石業務可不是佛面刮金,那是馬坑礦業報告期和之前三大主營業務之一。把一個還在有效期內的許可證注銷、短期內又不再開采石灰石礦,馬坑礦業可是一家準備上市的企業,其目前正在接受廣大投資者的審視。其如此任性,莫非有難言之隱?
不管如何一塊主營業務營收曾“說沒就沒”肯定要有點說法,當然更要給投資者們一點說法。具體原因我們不知道,不過某些蛛絲馬跡或可拼湊出一些線索。
2021年10月18日,馬坑礦業所在的當地部門發布一則“關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掛牌督辦的函”。
這則督辦函的下發對象為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該督辦函顯示,“2021年10月12日,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檢查組到馬坑鐵礦開展礦山安全生產檢查時,發現存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閩安委〔2019〕2號)規定,經研究,決定對馬坑鐵礦相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工作實施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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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截圖部分來自掛牌督辦函原文
說實話,面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任何一家礦企都要顫三顫,因為我們奉行“把重大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
近年來,我國所有礦企的運營第一目標是“安全為天”而不是“利潤為天”。一旦發生較大或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所牽涉者遠非一個礦企。與之相關的方方面面、條條線線都會受到株連。落到馬坑礦業身上,此次督辦函顯示該重大隱患是被檢查時發現,這也表明各級部門在面對重大安全隱患秉持了不護短、敢公開、時時放心不下的態度。
該重大隱患的內容是什么呢?
督辦函顯示,“上部石灰石與下部鐵礦石兩個獨立生產系統,未明確兩個獨立礦體開采錯動線是否重疊,開采設計方案中未體現存在相互影響論證內容以及應采取的相關措施。”
整改期限為2021年12月31日前。督辦要求又共有七點:“請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立即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加快隱患治理,盡快消除事故隱患,嚴防治理過程發生事故。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隱患的基本情況;2. 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3.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 治理經費和物資保障;5. 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 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 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其他相關事項。”
從時間上來看,該督辦函的發布時間和要求整改期限均發生在馬坑礦業此次上市報告期前,但是如果從處理結果角度看,其整改措施和后續步驟有可能“落到”報告期內,比如可能存在的“處罰”。
按照2021年5月25日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發布的《礦山重大隱患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第九條第五款規定,“礦山重大隱患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認定造成重大隱患的責任和對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罰處理建議....”。
第十條規定,“礦山重大隱患調查報告經牽頭組織調查的部門批準同意后,相關單位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行政處罰和問責......對存在重大隱患仍然進行生產建設的,要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并移送相關部門依法暫扣證照。”
上述“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馬坑礦業將短期內不再開采石灰石的原因嗎?督辦函提出的重大隱患的后續整改措施又是什么樣的?馬坑礦業是否就此受到過相關行政處罰?馬坑礦業此次招股材料信披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又如何?
答案,尚不知曉。
公正來說,馬坑礦業應是當地目前安全生產規范較好的礦企之一,其既有國資背景也有市場化和規范化的紫金礦業作為二股東,無論高管還是運營團隊起碼在福建均為上乘人選。不過,在一眾高手從業的項目上,馬坑礦業竟被抓包到“未明確兩個獨立礦體開采錯動線是否重疊....”這種級別的“錯誤”,確實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同樣不得解的是,馬坑礦業在招股書中亦未能明確解釋“短期內不再開采石灰石”的具體原因。
時間來到馬坑礦業被掛牌督辦三年后。
2024年11月6日,“福建馬坑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馬坑鐵礦+18m南底板探礦巷74-3R掘進工作面貫通爆破時,爆破沖擊波及飛石傷害正在被貫穿巷道進行支護作業的工人,導致1人死亡、1人受傷”。
此次事故被當地稱作11·6一般爆破事故,馬坑礦業招股書對此發生的事故做出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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