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訊(記者 金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金融統計相關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占壓財政資金、違反信用信息提供相關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共計六項行為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387.45元,罰款3192000元。
同時,張某偉(時任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因對煙臺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負有責任,被罰款25000元;徐某文(時任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因同樣的原因被罰款15000元。
注意到,2023年10月31日,煙臺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工作人員職務的通知,不再推薦張孝偉、孫朋為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長。張孝偉也在2023年5月退出工商高級管理人員備案(董事、監事、經理等)。由此可以推斷,該事件大概發生在2023年之前。
官網信息顯示,煙臺銀行成立于1997年11月,現山東省最大民營企業之一南山集團為第一大股東,煙臺市財金發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煙臺藍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等地方國有大型骨干企業是煙臺銀行的主要股東。
2024年,煙臺銀行實現營業收入為28.06億元,同比增長36.48%;凈利潤為3.68億元,同比增長11.62%。
2025年第一季度,煙臺銀行實現營業收入7.05億元,同比增長-5.98%,實現凈利潤2.55億元,同比增長57.79%。營收下降凈利潤卻逆勢增長的背后是,當期該行信用減值損失為2.45億元,同比下降了25.36%。
值得注意的是,作為煙臺市最大的城商行,煙臺銀行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一直處于當地民營企業主導。
煙臺銀行在此前微信公眾號推文中表示,過去一年,該行增資擴股工作已全面進入沖刺階段,各區縣優質國企將一躍成為重要股東,國有資本占比將超過51%,煙臺銀行將真正成為煙臺自己的國有控股銀行。
近期,煙臺銀行還曝出了在基金銷售業務出現的合規問題。一周前的 6 月 30 日,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還因基金銷售業務違規被山東證監局責令改正。經查,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有效執行基金銷售業務的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制度;二是代銷的部分公募基金產品未準確向投資者揭示客戶維護費;三是《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未申請換領。
上述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二十五條、《關于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證監會公告〔2020〕58號)第五條第三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山東證監局要求其加強合規管理、認真進行整改,并于收到該決定書之日起 30 日內向該監管機構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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