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昆明市發布通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通知中提到,將最高貸款基準額度從單繳存人家庭5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80萬元調整為單繳存人家庭70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00萬元。
生育二孩、三孩的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按調整后的最高貸款基準額度計算的二孩、三孩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二孩家庭:單繳存人家庭84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20萬元;三孩家庭:單繳存人家庭91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30萬元。
根據原有政策規定,昆明市“春城計劃”人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50%。昆明市“春城計劃”人才屬二孩、三孩繳存人家庭的,不疊加享受二孩、三孩繳存人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政策。按調整后的最高貸款基準額度計算的昆明市“春城計劃”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單繳存人家庭105萬元,雙繳存人家庭150萬元。
通知自2025年5月6日起執行。2025年5月6日前已受理的貸款,按原規定執行。

實習編輯:金怡杉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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