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1月10日推出買房送學位相關政策之后,廣州市南沙區教育局4月28日發布通知,正式兌現這一承諾。
通知中稱,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非南沙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申請入讀南沙區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區屬公辦學位: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區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滿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擁有該房產100%份額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共同擁有該房產100%份額的。
適齡兒童、少年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區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同時滿足祖父母擁有該房產100%份額,適齡兒童、少年隨祖父母同戶同住(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祖父母戶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當年招生計劃公布之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子女在本市無房產條件的。

此前,1月10日,廣州市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通知,印發《南沙區關于促進房地產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實時監測房地產市場動態變化,加強房地產政策研究,探索“購房入學”,研究推進非本區戶籍人員在南沙區行政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區屬公辦學位(含政府購買的民辦學校學位),多措并舉提振市場信心、推動市場銷售。
據悉,這是當前一線城市中,首個落地買房送學位的區域。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古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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