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圍內,貸款買房似乎是一個最大的騙局。當房價迅速上漲時,許多人只看到資產增值的光鮮一面,卻忽視了一系列潛在的經濟負擔。

要購買一套房子,首先需要自掏腰包支付30%的首付,剩下的70%則需要向銀行借款。盡管許多購房者認為這是投資房產的良機,但殊不知,在銀行眼中,最大的威脅并不是房價下跌、樓市崩盤,或開發商逃跑,而是購房者未能按時還款。他們無論如何都必需償還所借的每一分錢,否則就會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而銀行的資金來源何在?其實,銀行并不經營實體店鋪或者銷售商品,它們的資金主要來自于普通存款者,即我們存進銀行的錢。同時,開發商融資購地和建房也是依賴于銀行貸款,因為資本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盡可能使用別人的資金來減少自己的風險。

開發商通過貸款獲取土地,然后在樓尚未完工時便開始銷售。在這一過程中,購房者向開發商支付30%的首付,剩余款項則依賴于銀行貸款,而開發商將這筆資金用來償還其向銀行的貸款。如此一來,購房者的首付款成為了開發商的建設成本,而隨之而來的貸款則成了開發商的利潤,購房者支付的利息則成為了銀行的收益。
可以看出,整個購房過程里,銀行并沒有實際出資,開發商也沒有提供自有資本,受益的只是在不斷掏空自身財產的購房者。根據統計,全國有兩億人選擇了貸款購房,他們為了按時還貸而拼命工作,生活比往常更加艱辛。可惜即使如此,并不是每個人都能住上他們用盡全力買的房子。
當今社會,爛尾樓的數量不容忽視,很多購房者為了“安家”,不僅掏空了家庭的積蓄,還面臨著30年不能緩解的房貸負擔。但即使成功入住,購房者還要承受30年的物業費用,這是一個長期的經濟壓力。
這是為什么許多人為了償還房貸而省吃儉用的原因。在整個房地產鏈條上,多數環節可以隨意違約而不需承擔相關責任,而唯獨購房者則無法違約,也沒有申請個人破產的余地。這樣的游戲規則似乎是專門為購房者量身定制的。
更令人詫異的是,借款100萬最終還款卻達到200萬,實際上相當于你購買了一套房子,卻白白將一套房贈與了銀行。這怎么會是安家立業呢?這種現象無疑讓許多購房者感到無奈與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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