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特斯)發布公告,回應公司及全資子公司被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合光能)索賠10.58億元等事項。

阿特斯表示,2月10日收到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天合光能就專利權糾紛向公司及子公司常熟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熟阿特斯)提起訴訟。
天合光能聲稱阿特斯及子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實施了天合光能取得的兩項專利,因此侵害了天合光能的專利權,給其造成了經濟損失。
對于上述行為,天合光能提出了多條訴訟請求,其中包括判令阿特斯及其子公司共同賠償因其侵權行為給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懲罰性賠償,共計10.58億元。
關于天合光能提出的訴訟中提及的專利事宜,阿特斯表示,針對第ZL201710975923.2號“太陽能電池模塊”(以下簡稱“專利1”),第ZL201510892086.8號“太陽能電池及其制造方法”(以下簡稱“專利2”),常熟阿特斯已分別于2024年8月和11月向有關部門正式提交了兩項專利的無效宣告請求,目前正在審理中。
此外,常熟阿特斯遂還于2024年11月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針對專利1、專利2的確認不侵害專利權之訴,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受理了案件并確定了首次開庭時間。
另外,阿特斯已于2024年10月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天合光能侵害阿特斯的兩項專利權,在該兩個案件中阿特斯要求天合光能停止侵權,并向公司合計賠償1億元。
目前這兩個案件仍在進行中。
阿特斯稱,公司對天合光能的兩項涉案專利做過較為充分的研究分析,認為有較強的證據可以證明這兩項專利應屬無效,且公司產品和工藝也并不侵犯該兩項專利。天合光能基于該兩項專利向公司及常熟阿特斯合計索賠超過10億元,缺乏事實和法律上的依據。
前一日晚間,2月10日,天合光能公告,因發明專利侵權,公司起訴阿特斯陽光電力集團及常熟阿特斯陽光電力科技公司,近日案件已獲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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