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中金所發布”公眾號消息,近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中金所”)對4名自然人客戶未按規定申報實際控制關系賬戶,違反交易所交易限額制度,在股指期貨多個品種上超交易限額交易的違規行為實施紀律處分。
經查明,4名自然人客戶未按規定申報實際控制關系。未申報實際控制關系期間,實控賬戶組在股指期貨多個品種上出現交易限額超限情況,構成“利用不正當手段規避交易所交易限額制度,超限交易”的違規行為,累計獲取違規所得16,050,665.87元。根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違規違約處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綜合考慮違規行為的事實、情節及其后果,中金所決定對4名客戶采取警告、股指期貨限制開倉7個月、沒收違規所得16,050,665.87元的紀律處分措施,并將處理結果記入資本市場誠信信息數據庫。
中金所將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按照中國證監會部署要求,嚴守監管主責主業,持續加強市場一線監管,堅決做到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嚴厲打擊以不正當手段規避交易監管、違反市場“三公”原則、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始終保持嚴的基調和“零容忍”高壓態勢。同時,提醒期貨交易者依法合規交易,共同維護金融期貨市場正常交易秩序。
責編:李文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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