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中基協下發三份紀律處分決定書,涉事主體包括中鐵融信(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銀創蜀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南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相關違規事實情況如下:
中鐵融信(天津)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時將下設的應及時備案的私募基金產品:昆山鐵信創盈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嘉興中鐵融信叁號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北京君德鐵富礦業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中鐵德閎融富(昆山)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及時備案。
四川銀創蜀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盡謹慎勤勉義務;違反專業化運營原則;募集說明書存在誤導性陳述,使投資者產生剛性兌付預期。
深圳南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侵占基金財產和客戶資金,投資者的資金并未進入私募基金賬戶;不配合協會自律檢查。
根據相關規定,中基協對中鐵融信處以警告;決定撤銷四川銀創管理人登記資格;撤銷深圳南電基金的私募管理人登記資格。
實習編輯:陳星冉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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