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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華夏銀行、廣發銀行被吃單罰了。其中,廣發銀行還涉及多筆罰單,令人有點吃驚。
據最新披露,華夏銀行太原杏花嶺支行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山西監管局處罰30萬元(晉金管罰決字〔2025〕61號),主要牽涉“貸后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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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來自山西監管局,廣發銀行太原分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分別被罰了30萬元、60萬元,前者主要牽涉“貸后管理不到位”,后者主要系“貸后管理不到位、貸前調查不盡職”。
此外,還有一家知名銀行太原分行因“授信調查不盡職;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盡職”被罰95萬元;該銀行太原幸福里支行因“未真實反映風險狀況;貸后管理不到位”被罰70萬元。
從以上看,山西監管局對上述三家銀行的分支行集中處罰,均涉及到“貸款三查”這一共性問題,尤其是“貸后管理不到位”。
作為銀行放貸后關鍵的一環,銀行信貸人員及管理層的“貸后管理”一旦出問題或,很容易形成銀行不良等呆壞賬風險。監管部門從嚴處罰,是非常正確的。
從梳理來看,今年以來圍繞貸款三查,被監管查出問題的銀行也較為頻繁。
今年3月下旬,廣州銀行東莞分行因“貸款三查不盡職”等兩項違規行為被罰95萬元。該行中山分行今年初曾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違規收費”被罰220萬元。
今年5月份,北京銀行連吃3張罰單,涉及南昌分行、南昌紅谷灘支行、南昌高新支行、分別因“貸后管理不到位”等分別被罰170萬元、40萬元、30萬元。同一時期,邢臺銀行因貸款"三查"制度落實不到位被集中處罰465萬元。
該期間,徽商銀行淮北分行因“信貸數據不真實”被罰了41萬元,九江銀行因授信不審慎被罰了30萬元。
近期,中國農業銀行廊坊分行因“貸款 ‘三查’ 不到位,以貸還貸、掩蓋信貸資產質量”被罰60萬元;華夏銀行廊坊分行“因貸后管理不到位,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30萬元;中國工商銀行汕尾分行因“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35萬元。
此外,恒豐銀行聊城東昌府支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35萬元,興業銀行曲靖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30萬元;中國進出口銀行海南省分行因“貸款管理不盡職、未落實同業專營制度要求、押匯業務管理不盡職”被罰215萬元。
從當前監管處罰來看,圍繞銀行貸款審慎經營原則、貸款‘三查’特別是貸后管理等,成為查處的重點。
這也足以看出,面對當前宏觀經濟持續低迷等挑戰,銀行防風險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顯得格外重要,對其加大監督及處罰力度方能警示銀行從業人員規范經營,降低不良及呆壞賬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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