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記者肖麗瓊、通訊員汪辛欣)涉企收費到底哪些該交、哪些不該交?從省發改委獲悉,《省發改委等四部門關于加強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發布。《通知》明確湖北將對涉企收費建立清單。相關省級清單將于6月底前公開。

收費清單外,一律不得收費
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是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激發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3月起,《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函〔2025〕3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關于健全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5〕436號)陸續出臺,對加強涉企違規收費源頭治理、協同治理、長效治理提出明確要求。湖北嚴格對標上述文件要求,明確建立健全全省各層級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全面梳理各類涉企收費項目,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曉度,規范全省涉企收費工作。
清單涉及哪些收費項目?《通知》提出,清單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
清單由誰來梳理,何時公布?《通知》要求,省發改委負責湖北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制定發布,會同省財政廳做好湖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發布;省經信廳負責湖北省政府部門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定發布工作;省財政廳負責湖北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政府性基金項目清單制定發布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負責本部門涉企收費項目的綜合性目錄清單的審核發布工作,通過各部門門戶網站發布,并同步至省政府門戶網站及湖北政務服務網收費清單專欄等,方便公眾閱知查詢。上述工作將在6月30日前完成。12月30日前,各市縣可參照省級層面做法完成本地區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定發布工作。
責任清單內,做到長效監管
除了涉企收費的透明化清單,我省還同時出臺《湖北省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工作責任清單》,要求省直有關部門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嚴格落實本領域涉企收費監管責任,提升監管能力,規范執法行為。
例如,省發改委持續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省經信廳定期匯編發布減輕企業負擔政策;省財政廳加強非稅收入監測和稅費結構等相關指標分析預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建立涉企收費監測點;省民政廳配合有關部門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行為;省司法廳督促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規范涉企行政執法行為;省數據局牽頭加強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等平臺建設,協同有關部門推動涉企收費清單及政策動態公開等。

《通知》要求,各級發改、經信、財政部門要對各自相關收費目錄清單進行動態更新,加強對本級各部門建立綜合性目錄清單的對口指導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及時動態更新本部門綜合性目錄清單,清單之外一律不得收費;每年要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開展一次評估論證,并根據評估和論證結果及時更新調整目錄清單。
據悉,我省將持續做好涉企收費政策評估審核、涉企收費跟蹤監測、涉企收費行為查處、整改規范、政策宣傳、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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