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0日,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消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重慶分行關于楊超同志高管任職資格核準的請示》獲得通過,批復楊超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重慶合川分行副行長的任職資格。

根據批復表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重慶合川分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合川監管分局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分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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