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日,河北石家莊新樂市一家加油站工作人員給車輛加油。近日,中辦、國辦發文提出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新華社發
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治理機制,中辦、國辦近日印發《關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圍繞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創新價格引導機制、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優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強化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5方面提出17條意見。
工作中要做到: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促進先進優質生產要素高效順暢流動,有效服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推進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
●要分品種、有節奏推進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穩妥有序推動電能量價格、容量價格和輔助服務價格由市場形成,探索建立促進改革平穩推進的配套制度。
●健全跨省跨區送電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
●加快完善電網代理購電制度,推動更多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
●進一步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
●加快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
●鼓勵供需雙方按照市場化原則協商確定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積極推進新建水利工程提前明確量價條件。
●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價格。
●加快重點領域市場建設,營造競爭有序市場環境。
●推進重要商品現貨、期貨市場建設,優化期貨品種上市、交易、監管等規則,夯實市場形成價格的基礎。
●廢止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防止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有效規范自然壟斷企業經營范圍,防止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營造有利于價格有效形成的市場環境。
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
●完善促進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的農業價格政策。
●健全價格、補貼、保險等政策協同的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稻谷、小麥最低收購價和玉米、大豆生產者補貼等政策。
●優化棉花目標價格政策。
●穩定政策性生豬保險供給,鼓勵地方因地制宜探索開展蔬菜等品種保險。
●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持續完善化肥等農資保供穩價應對機制。
●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
●健全促進綠色低碳轉型的能源價格政策。
●建立健全天然氣發電、儲能等調節性資源價格機制,更好發揮對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支撐作用。
●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價格政策,優化增量配電網價格機制。
●綜合考慮能耗、環保水平等因素,完善工業重點領域階梯電價制度。
●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為主體,完善碳定價機制。探索有利于促進碳減排的價格支持政策。
●完善全國統一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體系。
●建設綠色能源國際標準和認證機制。
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
●明確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的邊界,強化企業成本約束和收益監管,綜合評估成本變化、質量安全等因素,充分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健全公用事業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深入推進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
●深化城鎮供熱價格改革。
●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改造,有序推行供熱計量收費,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率先實施。
●優化居民階梯水價、電價、氣價制度。推進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優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
●因地制宜健全城市地下綜合管廊收費政策,完善差異化停車收費機制。
●優化鐵路客運價格政策,健全統一的鐵路貨運價格體系,規范鐵路路網收費清算。
●公辦養老、托育、醫療機構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民辦普惠性養老、托育機構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或者設置參考區間等方式加強引導。
●加強普惠性幼兒園收費管理,強化學校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監管,建立與財政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高中、高等教育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
預防和制止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
●強化事前引導預防和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綜合運用公告、指南、提醒告誡、行政指導、成本調查等方式,推動經營主體依法經營。
●防止經營者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開展惡性競爭。
●對實行市場調節價但與群眾生活關系密切的少數重要商品和服務,探索制定價格行為規則、監管辦法。
●圍繞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加強反壟斷監管執法,預防和制止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
●強化交通運輸、旅游、教育、網絡交易等重點領域價格收費行為監管,做好重點時段檢查巡查。
●加強行業企業自律、社會監督與政府監管的協同配合,完善多元治理模式。
●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加強線上線下、現貨期貨聯動監管,形成監管合力。
●建立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完善價格社會監督體系,探索在重要商品現貨交易場所、行業協會建立價格監督員制度。
●推進價格信用制度建設,完善價格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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