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貿易港(以下簡稱“海南自貿港”)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新高地,自設立以來便以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為核心,吸引國內外企業和人才。這些政策涵蓋了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進口稅收及離島免稅等多個方面,旨在降低企業稅負、吸引高端人才和外資投資,推動產業發展,促進經濟繁榮。

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對注冊在海南自貿港并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這一政策在2025年后將擴展至所有在海南自貿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負面清單行業除外)。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這一政策有助于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
二、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享受這一政策的條件包括:在海南自貿港工作并一個納稅年度內連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當年度12月當月),且與在海南自貿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被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為高端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貿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符合海南自貿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范圍。
三、零關稅政策
全島封關后,海南將實施商品目錄管理,目錄之外的商品全部零關稅。這將為海南居民和企業提供更加便利的進口渠道和更低的成本。特定領域如進口營運用交通工具及游艇、進口生產原輔料等也享受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優惠。

四、離島免稅政策
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為10萬元,不限次,同時擴大免稅商品種類,增加電子消費產品等7類消費者青睞的商品。這一政策促進了海南旅游業的發展,并帶動了免稅購物市場的繁榮。
五、加工增值貨物內銷免征進口關稅
在海南自貿港對鼓勵類產業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含進口料件加工增值超過30%的貨物,進入中國內地銷售時免征進口關稅。這一政策有助于推動海南自貿港的制造業發展。
六、其他稅收優惠政策
海南對于新落戶的企業,特別是世界500強或中國500強企業,提供了高額的獎勵政策,如最高可達2000萬元的獎勵。此外,還有連續三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扶持,以及土地按成本價供給、固定資產投資最高扶持1億元等優惠政策。海南還設立了多個產業扶持基金,用于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在科技創新、產業升級、市場開拓等方面的投入。

綜上所述,海南自貿港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吸引國內外投資、促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些政策的實施,不僅降低了企業和個人的稅負,還推動了海南自貿港的經濟高質量發展,為我國對外開放戰略的實施注入了新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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