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鼠”案再添一例。上海證監局近日對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經理張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作出處罰。
張某為80后,住址為上海靜安區。據調查,張某違法行為發生在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處罰決定書顯示,張某被沒一罰一,遭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并被處以同等金額罰款,同時被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從公告披露的相關信息來看,張某與華安基金前基金經理張亮的信息存在重合。2022年7月,華安品質甄選被傳因基金經理張亮的個人問題出現“被迫停售”事件,8月5日,張亮因“個人原因”卸任所有產品,且不再轉任該公司其他工作崗位。隨后再無下文。
產品尚在募集期,擬任基金經理因個人原因遭遇渠道停售的例子并不多見。而且張亮離職之時,手上還有兩只成立不足半年的新基金。
記者就此向華安基金方面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尚未得到有效信息。

“夫妻檔”老鼠倉
處罰結果顯示,張某自2018年10月31日起,擔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證券投資基金(下稱“A基金”)的基金經理,2022年8月5日,張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經理并從公司離職。
據調查,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間,張某因職務便利知悉與A基金有關的投資決策、交易標的、交易時間等未公開信息。任職期間,張某指揮配偶劉某操作“閆某”證券賬戶下單交易。
在近4年里,“閆某”的廣發證券賬戶買入滬深兩市股票共656只,與A基金趨同買入股票393只,趨同買入股票只數占比59.91%,趨同買入金額6.66億元,趨同買入金額占比59.80%,賬戶趨同買入盈利金額1566.26萬元。
上海證監局認為,張某作為基金經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持續時間長,違法所得金額大,違法情節較為嚴重。決定對張某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566.26萬元,并處以1566.26萬元罰款。
此外,對張某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張某到底是誰
處罰結果一出,行業內紛紛猜測,這位上海80后基金經理究竟是誰?多個信息顯示,張某與華安基金此前突然離職的基金經理張亮存在重合。
公開資料顯示,張亮于2018年10月31日起管理華安國企改革,2022年8月5日離職。
早在2022年7月,“華安基金經理張亮因個人原因無法繼續擔任華安品質甄選基金經理,相關新基金暫停銷售,并提示近兩天下單的客戶撤單”的傳聞在業內發酵,隨后,華安品質甄選提前結束募集,并增聘基金經理。
8月公告顯示,張亮因“個人原因”卸任所有產品,且不再轉任該公司其他工作崗位。這意味著他正式從華安基金離職。Wind數據顯示,在離任之前,他的合計在管規模達75.18億元。
當時,市場對于張亮離職的“個人原因”,就出現了眾多猜測和質疑。某中大型基金公司人士與第一財經交流時表示,涉事基金經理如果在募集期離職,一般是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一般在發新基金前,公司會和基金經理進行談話,不會給有離職意向的基金經理安排管理或發行新產品。”該人士稱。
就業績而言,Wind數據顯示,張亮管理時間最長的華安國企改革A,任職回報為231.82%。而華安價值驅動一年持有、華安品質領先分別于當年的2月和3月成立,運行時間不足半年。
不過,針對張某是否為張亮,第一財經記者向華安基金求證,截至發稿未獲有效信息。
在業內人士看來,“老鼠倉”涉及行業的腐敗、職業道德等問題,在高風險、高回報的金融業,從業人員尤其是基金經理利用職務之便謀私利是不被允許的。不僅損害了基金財產及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也破壞了證券市場“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及基金行業正常交易秩序。
責編:陶紀燕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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