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山縣“樂購確山·龍年有禮”
第三期政府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費、擴內需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推動2024年第一季度經濟“開門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駐政辦明電〔2024〕1號)、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駐馬店市“2024新春消費季”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駐政辦明電〔2024〕9號)等文件相關要求,我縣與駐馬店市聯動開展“樂購確山·龍年有禮”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截至目前已發放兩期,為第三期政府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消費券承接企業條件
縣統計局提供限上、準限上以及重點監測企業名單。
二、活動時間
消費券發放時間和使用期限為2024年8月24日9點至9月2日24點(連續發放十天)。
三、資金安排
本期擬投放30.4萬元,縣財政已在第一期投放前將資金撥付中國銀聯,由中國銀聯負責消費券的發放工作。
四、發放形式
本次消費券發放以到店客戶先后順序為準,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所有在確人員均可申領。
五、消費券使用方式
手機下載“云閃付”APP,注冊登錄后,進入云閃付首頁“政府消費券”活動專區,到確山縣“云閃付”APP公布的參與活動的線下實體企業消費,結賬時出示APP生成的付款碼,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
六、活動內容
(一)零售類消費券總額12萬元,分為20元、40元、60元通用消費券,各1000張。消費滿10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
(二)加油類消費券總額7萬元,分為40元、60元通用消費券。40元消費券發放1000張,60元消費券發放500張,總計發放1500張。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
(三)餐飲類消費券總額3.4萬元,分為40元、60元、80元通用消費券。40元消費券發放350張,60元消費券發放200張,80元消費券發放100張,總計發放650張。消費滿200元可使用40元消費券、消費滿300元可使用60元消費券、消費滿400元可使用80元消費券。
(四)文旅類(老樂山景區門票)消費券總額3萬元,面值為20元消費券,共發放1500張。消費滿40元可使用20元消費券。
(五)汽車銷售類消費券總額5萬元,2000元消費券10張、3000元消費券10張。總計發放20張。購買汽車單臺價格3(含)萬元以上可使用2000元消費券、單臺價格5(含)萬元以上可使用3000元消費券。
七、消費券使用說明
(一)消費券僅限參與本次活動的確山縣域內線下指定實體店使用,可與企業提供的打折減免活動疊加使用,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活動期間用戶每人可使用零售類三種面值消費券各一張;加油類兩種面值消費券各一張;餐飲類三種面值消費券各一張;住宿類消費券一張;文旅類(老樂山景區門票)最多可領取5張。消費券在有效期內前往指定商戶使用即可,失效后的消費券收回后將在下一周期活動繼續發放。
(二)消費券需本人現場核銷,嚴禁套刷、套現,嚴禁一人多次付款(包括視頻付款、截圖付款、拍照付款等),嚴禁虛假交易,參與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電子設備、APP賬號、銀行卡等,非本人參加無法享受活動優惠。消費券不可轉讓使用,且在使用期限內有效,逾期作廢。若涉嫌違規,將提請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并追償損失以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確山縣消費品“以舊換新”政府電子消費券
發放活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促消費、擴內需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市、縣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駐馬店市商務局等19部門關于印發<駐馬店市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駐商運〔2024〕7號),結合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駐馬店市“2024新春消費季”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駐政辦明電〔2024〕9號)等文件相關要求,我縣擬開展“以舊換新”電子消費券發放活動,為確保發放活動的順利開展,特制訂本方案。
一、消費券承接企業條件
縣統計局提供限上、準限上以及重點監測企業名單。
二、活動時間
“以舊換新”電子消費券發放時間和使用期限為2024年8月24日9點至9月2日24點(連續發放十天)。
三、資金安排
本期擬投放15萬元,縣財政已在第一期投放前將資金撥付中國銀聯,由中國銀聯負責消費券的發放工作。
四、發放形式
本次消費券發放以到店客戶先后順序為準,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所有在確人員均可申領。
五、消費券使用方式
手機下載“云閃付”APP,注冊登錄后,進入云閃付首頁“政府消費券”活動專區,到確山縣“云閃付”APP公布的參與活動的線下實體企業消費,結賬時出示APP生成的付款碼,收銀員掃碼完成支付。
六、活動內容
(一)家電類消費券總額5.5萬元,500元通用消費券110張。消費滿2000元減500元。
(二)電動自行車類消費券總額4.5萬元,300元通用消費券150張。消費滿1500元減300元。
(三)家裝類消費券總額5萬元,500元通用消費券100張。消費滿5000元減500元。
七、消費券以舊換新補貼券使用說明
(一)消費券使用門檻以消費券使用規則為準,消費者在規定時間內將廢舊家電、電動自行車等交售到備案的銷售網點,并購買新消費品的,可享受消費補貼。在參與本次活動的指定企業消費一定金額后,出示未使用過的電子消費券二維碼,企業對電子消費券二維碼掃描后給予消費者抵扣消費金額。
(二)消費券需本人到現場核銷,嚴禁套刷、套現,嚴禁一人多次付款(包括視頻付款、截圖付款、拍照付款等),嚴禁虛假交易,參與者需使用本人所有的電子設備、APP賬號、銀行卡等,非本人參加無法享受活動優惠。消費券不可轉讓使用,且在使用期限內有效,逾期作廢。若涉嫌違規,將提請公安機關進行查處,并追償損失以及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以舊換新補貼券僅限參與本次活動的確山縣域內線下指定“以舊換新”實體店使用,可與企業提供的打折減免活動疊加使用,先到先得,領完為止。活動期間用戶每人可使用三種類別的消費券各一張。以舊換新家電銷售企業需據實填寫確山縣消費品以舊換新登記表,并簽訂承諾書。以舊換新承接企業不得將各類營銷促銷手段與國家以舊換新政策混淆,不得提高商品的成交價格,補貼的領取不影響購買人應享受的各種促銷優惠,應在最低成交價格的基礎上給予購買人以舊換新補貼。對不符合條件的購買人,銷售企業應立即告知購買人不能享受國家以舊換新政策,并按成交價格收取貨款。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