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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海、福建、江西、貴州、大連、深圳、天津、湖南等稅務部門依法查處并集中曝光8起涉稅中介違法違規典型案件,這是今年以來稅務部門第三次針對涉稅中介領域違法行徑開展集中曝光。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葛玉御認為,曝光與處罰不是目的,而是規范行業生態的必要手段。涉稅中介作為稅收征管的重要紐帶,其執業合規性直接影響稅收征管質效。唯有剛性約束,持續強化全鏈條監管,完善信用評價與懲戒機制,才能引導涉稅中介回歸“合法執業、專業服務”本源。以法治利劍規范涉稅中介執業邊界,這既是維護稅收公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動行業健康發展、護航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的關鍵舉措。
此次曝光的案件中,涉稅中介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集中在五大類型:部分中介主動為企業介紹虛開發票,幫助下游企業抵扣稅款、虛增成本少繳稅款;有的摒棄職業操守,設計違法稅收策劃方案,協助被代理企業多列成本偷逃稅款;還有中介通過違規操作將網絡靈活用工人員的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幫助個人少繳個稅;部分中介以自身名義為掩護,利用員工或親屬身份注冊大量空殼企業,形成團伙對外虛開發票;更有甚者與稅務人員相互勾結,通過注冊空殼公司虛開發票牟取非法利益。
從具體案件來看,上海賬一財稅咨詢有限公司通過成立4戶空殼企業,為代理企業虛構服務業務開具發票,幫助其稅前扣除1800余萬元,導致少繳稅款484.39萬元,最終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福州金匯鑫財稅咨詢有限公司配合企業騙取出口退稅1129.14萬元,被處以騙稅金額0.5倍罰款;漣源市婁漣財務管理有限公司勾結稅務人員,注冊29家空殼公司虛開發票2.6億元,相關涉案人員被沒收違法所得并面臨刑事訴訟;江西旺桐科技有限公司通過違規辦理臨時稅務登記、代開發票、申報納稅等操作,幫助網絡靈活用工平臺就業人員在平臺所在地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將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違規轉換為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被處以納稅人少繳稅款0.5倍罰款共計110.40萬元的處罰等。
與案件相關聯的企業也受到稅務部門處理。比如,接受漣源市婁漣財務管理有限公司注冊的注冊29家空殼公司開出發票的武漢睿奇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被稅務部門依法立案檢查;稅務部門也對接受天津暢澤財務管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張鳳梅操控49戶空殼企業,對外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下游受票企業依法依規進行了處理。
深圳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陳志剛認為,這些“黑中介”利用專業優勢觸碰法律底線,既嚴重損害了行業信譽,也給被代理的中小企業帶來了重大經濟損失,還損害了國家稅收安全,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明確了涉稅中介違法執業的法律責任,其中第九十三條針對由納稅人自己申報辦稅,涉稅中介為納稅人非法提供發票、虛假證明等便利導致稅款流失的行為,規定了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相應稅款1倍以下罰款的懲戒措施。第九十八條則聚焦由涉稅中介為納稅人代理申報辦稅等業務,因涉稅中介違規造成納稅人少繳稅款的情形,明確了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表示,2025年5月1日起實施的《涉稅專業服務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細化監管措施,明確涉稅專業服務八大類范圍,建立以實名制為基礎的“信用 +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動態信用積分、信用碼管理等手段強化全鏈條監管。同時,《涉稅專業服務職業道德守則(試行)》等文件從職業操守層面劃定行為紅線,形成“法律約束+信用監管+行業自律”的三重保障。
“隨著‘以數治稅’征管模式的不斷成熟,稅務部門依托稅收大數據實現風險精準識別,涉稅中介的違法違規行為已無所遁形。”葛玉御表示,常態化嚴監管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涉稅中介唯有堅守合規底線,才能實現長遠發展。
(作者 杜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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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濤
財稅與環保新聞部主任 長期關注宏觀經濟,財政和貨幣政策領域。主要關注財稅、審計、環保、基建以及PPP等方向。線索請聯系:dutao@ee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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