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命名標準化行動持續落地。
近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修訂版基金業務辦理通知,對基金命名進行了規范。其中要求,ETF基金擴位簡稱應按照“投資標的核心要素+ETF”結構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簡稱;存量ETF基金擴位簡稱必須包含基金管理人,需要在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產品更名。
事實上,命名規范化已成為行業共識。今年以來,易方達、華夏、嘉實、天弘、廣發等多家公募機構已陸續對旗下ETF產品簡稱進行調整,逐步落實“標的指數+ETF+管理人名稱”的命名模式。
命名標準化
滬深交易所日前發布了修訂版本的交易所基金業務指南,針對ETF、LOF(上市型開放式基金)、FOF(基金中的基金)、REITs(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等基金產品出臺統一命名規范,構建起標準化的命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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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南,各類產品簡稱需體現核心屬性。其中,ETF的擴位簡稱必須含“ETF”;LOF的擴位簡稱必須含“LOF”,有封閉期的基金不作強制要求;FOF的擴位簡稱必須含“FOF”;REITs的擴位簡稱必須含“REIT”。為減少簡稱資源占用,基金短簡稱原則上不應包含“ETF”,與擴位簡稱一致的除外。
指南還要求,基金擴位簡稱應當取自基金名稱,并與實際投資標的相符、含義清晰、指向明確,不產生誤導和歧義。ETF基金擴位簡稱應按照“投資標的核心要素+ETF”結構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簡稱;增強ETF基金擴位簡稱應按照“投資標的核心要素+增強+ETF”結構命名,并包含基金管理人簡稱。
此外,據交易所通知,各基金管理人及相關市場參與機構需按照修訂后的指南辦理基金業務,存量ETF基金擴位簡稱未包含基金管理人簡稱的應增加基金管理人簡稱,基金管理人應于2026年3月31日前有序完成產品更名,保障業務平穩運行。
“監管規范ETF命名的核心目的,在于破解同質化嚴重、產品辨識度低的痛點,推動行業標準化、規范化發展。”排排網財富公募產品運營曾方芳向記者表示。
曾方芳進一步指出,當前ETF市場中,同標的產品往往多達十余只,名稱近似易造成混淆,且存在基金公司爭搶簡潔命名資源的亂象。通過統一的命名結構,可直觀呈現基金核心屬性與關鍵主體信息,既落實了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要求,又能減少名稱模糊引發的誤導,有效遏制“掛羊頭賣狗肉”現象。
易方達基金指數研究部總經理龐亞平也認為,規范ETF命名是落實《促進資本市場指數化投資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重要舉措,將有效增強ETF產品辨識度、提升投資者決策效率,進一步促進我國ETF市場向標準化、規范化方向發展,從而更好地服務廣大投資者。
ETF現更名潮
命名規范化已是行業共識。今年以來,頭部公募機構紛紛啟動ETF簡稱優化工作,為行業樹立標桿。
今年1月,易方達基金宣布,自1月14日起,旗下17只ETF變更擴位證券簡稱(涉及10只登陸上交所和7只登陸深交所上市的ETF),變更后的簡稱采用“標的指數+ETF+管理人名稱”的方法。
無獨有偶,華夏基金旗下3只基金也曾公告類似事項。自4月28日起,華夏基金變更旗下部分ETF的場內簡稱,如將“創業板100ETF華夏”變更為“創業板ETF華夏”,“紅利低波50ETF”變更為“紅利低波ETF基金”,將“銀行ETF華夏”變更為“銀行ETF基金”。
5月,天弘基金也公告稱,經向上交所、深交所申請,自5月12日起,公司旗下8只ETF變更場內簡稱,更改后的簡稱分別為:滬深300ETF天弘、創業板300ETF天弘、上證180ETF天弘、紅利低波ETF天弘、芯片ETF天弘、食品飲料ETF天弘、物聯網ETF滬港深、云計算ETF滬港深。
6月,嘉實基金官宣稱,將旗下22只指數產品統一更改場內簡稱,包括21只ETF與1只LOF產品。此次只更改產品的場內簡稱,基本統一按照“標的指數+ETF+管理人名稱”或“標的指數+ETF”的規則進行命名。
除上述基金公司外,嘉實、平安、廣發、華夏等多家基金公司也在年內完成了旗下部分ETF簡稱的更名。
“產品命名規范化已成為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曾方芳告訴記者,標準化命名能有效降低普通投資者的產品篩選難度。基金名稱統一包含投資標的、策略類型及管理人簡稱,關鍵信息一目了然。新手無需翻閱冗長資料,即可直觀區分不同產品,或辨別跟蹤同一指數的不同管理人產品,顯著減少因名稱混淆或“名不副實”導致的誤購風險。
“需注意的是,雖然命名規范為投資者提供了基礎保障,有助于提升決策效率,但投資者在最終選擇時仍建議結合簡單的產品說明進行綜合判斷。”曾方芳說道。
財經評論員郭施亮也表示,ETF命名規范化有助于保護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合法權益,避免產品誤導。一方面,它能降低篩選難度,減少投資者在選擇產品時的時間成本,對新手尤為友好;另一方面,從宣傳角度看,規范名稱可提升信息透明度,強化投資者知情權,盡可能降低因名稱不清帶來的誤導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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