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8月18日消息,據衛報報道,科技巨頭谷歌花費數十億美元讓其搜索引擎成為我們屏幕上的默認搜索引擎,但美國法官裁定此舉非法,也許現在我們將看到創新。
本月初,華盛頓特區一家地區法院就一起震動科技行業的反壟斷案件作出判決。法官阿米特·梅塔在一份長達286 頁的意見書中宣布了他的結論。
「在仔細考慮和權衡證人證詞和證據后,法院得出以下結論:谷歌是壟斷者,并且它一直以壟斷者的身份維護其壟斷地位。它違反了謝爾曼法第 2 條。」
現在我知道,對于正常、適應良好的人來說,反壟斷案件是治療失眠的良藥,但請稍等片刻,因為這真的是一件大事。
除此之外,它還表明,一部古老的法律戰馬——1890 年的謝爾曼反壟斷法仍然具有威力。看到它成功地將一家霸道的科技公司制服,真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畢竟,正是這部法令在 1911 年瓦解了約翰·洛克菲勒的標準石油公司以及美國煙草公司,并在 1982 年瓦解了 AT&T。1998 年,它還被用來起訴微軟。
該法第二部分規定,任何人壟斷、試圖壟斷、或聯合或串謀壟斷各州之間或與外國的任何貿易或商業,均應被視為犯有輕罪。
美國司法部指控谷歌的罪名很簡單:它每年向搜索引擎分銷公司支付數百億美元 — — 尤其是蘋果、LG、摩托羅拉、三星、AT&T、T-Mobile、Mozilla、Opera、UCWeb 和 Verizon — — 以確保它是消費者看到的唯一搜索引擎。
為此,它向蘋果支付近 180 億美元(140 億英鎊),以使谷歌成為其 iPhone 和其他 iDevices 的默認搜索引擎。三星每年賺取 80 億美元,以確保谷歌成為其手機的默認搜索引擎。
甚至可憐的 Mozilla(火狐瀏覽器的創造者)每年也能獲得 5 億美元 — — 這很可能是它的大部分收入。換句話說,正如一位評論員所說,谷歌買下了所有的貨架空間。壟斷者賄賂合作伙伴以阻止競爭對手分銷的這種策略被稱為維持壟斷。
而且它確實奏效了。科技行業中沒有人低估默認設置的力量。這源于一個令人遺憾的事實:大多數數字設備用戶從不更改默認設置。如果你的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瀏覽器默認使用谷歌搜索,那么你幾乎肯定會成為谷歌用戶。即使實際上有其他搜索引擎可用,情況也是如此。
梅塔深諳這一點。他曾寫道:谷歌與競爭對手相比,擁有一個重大的、幾乎看不見的優勢:默認分布。
谷歌在法庭上辯稱,大多數人使用谷歌這一事實恰恰證實了它是最好的搜索引擎。在這種情況下,谷歌的反駁(顯而易見)是,該公司為什么要向蘋果支付近 200 億美元以確保他們這樣做呢?
政府訴訟的主要內容是,谷歌在搜索市場占有 90% 以上的份額,這讓它擁有壓倒性的優勢,而谷歌正利用默認付費來維持這種主導地位。
因此,這是反競爭的,但方式很有趣。
「默認是極其寶貴的房地產。」梅塔寫道。「由于許多用戶只是堅持使用默認搜索,谷歌每天都會通過這些接入點收到數十億次查詢。谷歌從這些搜索中獲得了大量的用戶數據。然后,它利用這些信息來提高搜索質量。谷歌非常重視這些數據,如果沒有用戶發起的更改,它會存儲用戶 18 個月的搜索歷史和活動。」
其他搜索引擎的用戶數據要少得多,因此更難競爭。
法庭訴訟提出的一個問題是,既然谷歌在改進其搜索引擎方面有如此良性循環,為什么它的質量似乎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下降?畢竟,許多有眼光的互聯網用戶不再使用它,而是更喜歡 DuckDuckGo 等替代品。
顯而易見的答案是,如果你是一個沒有嚴重競爭對手的壟斷者,那么你就不必創新,可以無情地榨取你的用戶,就像谷歌幾年來所做的那樣——以至于對于許多搜索,你必須瀏覽一屏廣告才能獲得“有機”搜索結果。
另一個問題是,為什么蘋果不為其設備開發自己的搜索引擎?答案似乎是,它最初啟動了這樣一個耗資數十億美元的項目,但后來谷歌揮舞著所有的壟斷資金來了。
因此,蘋果引擎被擱置了,再也沒有出現過。如果梅塔的判斷——默認放置是非法的——經受住了不可避免的上訴,那么也許有一天我們會有一個蘋果搜索引擎,就像我們現在有蘋果地圖作為谷歌地圖的可行替代品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競爭對消費者和谷歌的靈魂都有好處,假設它有靈魂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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