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報(記者 馬文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目前,已有銀行發布公告稱,終止與第三方平臺的合作。業內人士認為,商業銀行提前調整業務合作,既是對監管要求的主動適應,也體現了其對業務合規性和風險控制的重視。
今年8月底,民生銀行宣布將于2025年9月19日起,終止在“和包”平臺本行代銷公募貨幣基金業務合作。公告稱,屆時,客戶可下載并登錄“民生銀行App—我的—銀行卡—合作方賬戶—財富—代銷基金”,選擇對應的電子賬戶,進入代銷基金產品持倉頁,辦理所持有產品的查詢、贖回、賬戶管理、業務解約等業務。如仍需購買本基金,可登錄“民生銀行App—財富—基金”查詢并根據頁面提示辦理。
此前,民生銀行已在8月中旬接連宣布,終止在“宇通生活”平臺本行代銷公募貨幣基金業務合作,以及終止在“華為錢包”平臺本行代銷公募基金業務合作。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民生銀行終止與第三方平臺的業務合作,是積極響應國家金融監管政策的重要舉措。
據了解,今年3月發布的《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強化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和產品準入的管理責任,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行為。
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僅限于在本行營業網點、官方網站及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等本行自主運營且不依賴于其他機構的渠道設專區銷售代銷產品,不得通過外包業務流程、讓渡業務管理權限、將全部或者部分銷售環節嵌入其他機構應用場景等方式違規開展代銷業務。
新智派新質生產力會客廳聯合創始發起人袁帥對記者表示,從政策層面來看,辦法的出臺旨在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的代理銷售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袁帥認為,一方面,隨著金融科技快速發展,各類平臺在基金代銷領域的競爭日益激烈,商業銀行需要重新評估合作平臺的業務貢獻度、客戶質量以及風險狀況;另一方面,民生銀行可能正在調整其代銷業務的戰略布局,聚焦于更具核心競爭力或發展潛力的渠道與產品,以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與業務的可持續發展。
“民生銀行提前調整業務合作,既是對監管要求的主動適應,也體現了其對業務合規性和風險控制的重視。”中國城市專家網智庫委員會常務副秘書長林先平對記者表示,從行業角度看,這一調整可能預示著未來銀行與非銀平臺的合作將更加審慎,代銷業務可能會進一步向合規性強、風控完善的平臺集中。同時,銀行能更加注重自身渠道的建設,以降低對外部平臺的依賴,確保業務開展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此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表示,規范商業銀行代理銷售業務,是金融監管總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統籌推進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切實提升監管實效的重要舉措。
袁帥表示:“未來,隨著政策的深入實施與市場的不斷發展,期待一個更加規范、透明、高效的基金代銷市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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