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還在,但店沒了……近年來,不少消費者在美容美發、健身年卡、教培機構充值等預付式消費場景中頻頻踩雷。近日,杭州一名網友發帖稱,杭州西湖區某大型商場公示了該商場內所有預付費店鋪名單及店鋪租賃合同到期時間,以提醒消費者預付式的消費風險。此舉引發網絡熱議。部分網友點贊稱,這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大眾充值踩坑;也有人質疑,公開店鋪租賃到期時間會不會影響商家經營。7月3日,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報料郵箱:baoliaosy@)記者稱,這屬于商場自發行為,市監局沒有強行要求。

杭州一商場發布“預付費卡消費風險告知書”。 受訪者供圖
商場公示部分商戶租期
據悉,預付式消費也叫充值消費,是指顧客預先向商家交付一定額度的消費金額后,可按次或按期獲得商品或服務的消費方式。但實際履約中,消費者充值后,鋪面搬遷、商家跑路等現象屢見不鮮,消費者常面臨退款難、維權難。
網絡圖片顯示,該商場以“預付費卡消費風險告知書”為抬頭,將該商場1至6樓所有預付費商家,按“教培”“娛樂配套美業”分兩類清單公示。內容涵蓋店鋪名稱、位置、合同到期時間以及營業執照經營主體。其中,“教培”類店鋪涉及書法、體能及美術等培訓機構,“娛樂配套美業”類涉及網吧、健身、美容美發、洗衣等行業。
不少市民對這一做法表示支持。發帖網友“DML”告訴記者,她曾給自己的孩子報過3000多元的輪滑課,繳費1個月就被通知轉店,新店不僅距離遠,孩子也不喜歡上課老師。“商場如果能夠公示店鋪租賃到期時間,至少在充卡時能給我們起到一個基本的參考作用——要不要充、充多少。”
但從事相關招商工作的隆先生(化名)卻認為此舉或存在隱患。他指出,商場租約到期時間涉及租賃雙方商業隱私。此前他們也想做此類公示,以增加消費者的信心,又擔心涉及到的商家若沒有欠費異常,貿然公示其店鋪租賃時間會對其經營產生負面影響。“萬一租戶生意不好,以公示影響生意為由反咬商場一口呢?”
7月3日,涉事商場工作人員證實公示內容屬實。她表示,公示張貼在商場電梯附近顯眼處,不止一份。 “之前不少預付費顧客就找我們賣場了解過相關店鋪的租賃信息。”就張貼原因,她解釋,一是為了白紙黑字告知消費者,避免糾紛;二是為了提醒消費者,在預付費卡消費時謹慎購卡,理性充值。該工作人員透露,此前商場出現過類似預付費卡糾紛。“是一個瑜伽店,因為租金問題關店了。”
多家商戶稱此舉影響較小
對于商場的公示行為,商戶們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一家VR體驗店鋪負責人表示,公示前商場已提前告知過,他認為對店鋪沒什么太大影響。“充卡核銷的幾乎都是老顧客。我們也會秉承著誠信經營,在充卡前將相關退費規則‘先說斷后不亂’。”當被問到租賃合同僅剩半年,顧客預付費前是否會有顧慮時,該負責人坦言,店鋪在商場繳納了數萬元押金,即便因租金問題退租,也足夠解決售后退卡問題。一家書法教培機構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公示租期對他們影響不大。“我們的租賃合同是明年6月到期,到期我們肯定是會續費的。我們以年為單位給商場簽訂合同,一直都在這里經營。”
該商場轄區的監管單位,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證實,公示合約到期時間,包括提示預付費消費風險均屬商場自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并未作強行要求。但從市場監管的角度,他們也想就預付式消費提醒消費者,消費前注意查看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存在重大經營風險。比如租賃場地是否即將到期,之前是否被投訴等等,盡量避免一次性預存大筆金額,繳款后也要妥善保管留存相應票據。
律師:征得同意就不侵權
商場公開商鋪租賃到期時間侵犯商家權益嗎?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該行為雖能有效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維護消費者利益,但也要征得商家的同意。“如果商場未經商家同意,擅自公開相關信息,對商家的經營產生的不利影響可能具有一定過錯。如果雙方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商場有權公開此類信息,那么商場的行為則具有合同依據,一般不構成侵權。”
就預付式消費,付建提醒,消費者盡量優先選擇信譽資質良好、經營時間較長的商家,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渠道查詢商家經營狀況,避免選擇經營狀況不佳或有不良記錄的商家。預付消費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明確服務內容、退款條件、違約責任等,對 “禁止轉讓”“單方漲價” 等霸王條款,可主張無效。
記者 周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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