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3月12日,未名醫藥發布關于擬簽署《買賣合同》的公告。
未名醫藥2025年3月10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擬簽署〈買賣合同〉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山東衍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衍渡”)與江蘇蘇豪創新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蘇豪”)簽署《買賣合同》,向江蘇蘇豪采購山東未名生物醫藥產業園項目重組人神經生長因子滴眼液生產車間所需配儲液系統及層析系統、填料與反應袋等。
為向公司現有管線產業化提供硬件保障,促進公司經營業績的持續增長,公司董事會同意授權公司管理層在有關法律、法規范圍內辦理與本次《買賣合同》簽署及執行相關的事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合同》的簽署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在公司董事會的審批權限內,不需經過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5397.8萬元。其中,填料與反應袋總價款為人民幣1399.8萬元;配儲液系統及層析系統等總價款為人民幣3998萬元整。付款方式為分期付款。
未名醫藥稱,本次《買賣合同》的簽署為公司現有管線產業化提供硬件保障,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公司產業布局,促進公司經營業績的持續增長。該合同的履行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風險提示顯示,本次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可能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具體實施內容、進度等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需視各方后續具體實施情況而定。公司將嚴格把控《買賣合同》的履行和進度安排,積極推進有關事項的落實,并及時對后續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防范投資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未名醫藥曾因涉及信披違法違規問題被處罰。
此前在2024年8月2日,未名醫藥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未名醫藥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及非經營性關聯交易。二、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及合同履行的重大進展。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監管部門決定:一、對未名醫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10萬元罰款。二、對潘愛華給予警告,并處以240萬元罰款。三、對羅德順給予警告,并處以140萬元罰款。四、對楊曉敏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五、對趙輝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六、對趙芙蓉、丁學國、徐若然、張一諾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七、對賴聞博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八、對方言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
對此,四川鼎眾律師事務所律師余君向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盤時持有未名醫藥股票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66)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未名醫藥成立于2000年,未名醫藥成員,位于山東省淄博市,是一家以從事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為主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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