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內卷式”競爭成為市場熱議話題,引起廣泛關注。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建議,從法律和信用制度性安排入手,監管者、行業協會、企業、消費者等主體形成合力,營造一個不再內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記者 高志剛 劉怡鶴
當前,“內卷式”競爭成為市場熱議話題,引起廣泛關注。全國政協委員、金杜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毅建議,從法律和信用制度性安排入手,監管者、行業協會、企業、消費者等主體形成合力,營造一個不再內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執法利刃出鞘
“去年我更多聚焦人工智能領域。今年2月17日民營企業座談會召開后,我對民營經濟及民營企業家關切的問題給予了更多關注。”張毅開門見山地表示,自己特別關注到“內卷式”競爭這一現象。
他調研發現,“內卷式”競爭并非正常的良性競爭,其實質就是不正當競爭。一些企業為排擠競爭對手、搶占市場,故意將產品價格壓低至成本以下。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行業和企業自身,最終也可能損害消費者利益。
對于這種“內卷式”競爭,張毅建議嚴格執行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由市場監管部門通過執法監督和合規引導的方式來有效遏制。
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在多個場合表示,積極整治“內卷式”競爭。2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部分企業公平競爭座談會,與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隆基綠能、阿里集團、京東集團、北汽集團、奔馳集團等7家企業有關負責人圍繞整治“內卷式”競爭進行深入交流,聽取意見建議。
規范競爭“緊箍咒”
在產業鏈的大棋局中,鏈主企業本應成為引領產業鏈向上發展的旗幟,帶動鏈上企業共同進步,共享發展紅利。然而,張毅在觀察和調研中發現,部分產業鏈的鏈主企業卻利用自身在產業鏈中的優勢地位,向下“卷”鏈上企業。典型表現如:要求供應商不斷降價供貨;長期拖欠賬款,占用鏈上企業的資金,導致鏈上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等。
從長遠來看,這種行為破壞了產業鏈的生態平衡,削弱了整個產業鏈的競爭力,對市場各方都不利。
張毅建議,完善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等基礎制度性建設,將“內卷式”競爭行為納入其中。一旦企業被認定存在“內卷式”競爭行為,信用評級體系中可調低企業的信用評級,對企業在政府支持獲取、招投標參與、資本市場融資等諸多方面產生負面影響。從底層商業邏輯來看,企業意識到“內卷式”競爭行為會給自己帶來如此嚴重的不良后果時,就會主動避免類似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生,從而逐步構建起“不再卷、不愿卷、不能卷”的良好市場局面。
整治低質低價陷阱
在電商領域,“唯低價論”已成為制約行業健康發展的一大頑疾。張毅表示,這種“唯低價論”往往會帶來商品的低質、劣質問題,損害消費者本身的利益,也對供應商再生產、研發投入等產生負面影響,進而影響消費升級和促進消費。
張毅表示,電商平臺掌握著大數據工具,通過大數據分析,能夠清晰地了解供應商的經營狀況、產品質量及消費者評價,從而為供應商和產品精準畫像,來遏制網上內卷。平臺應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將反復出現惡意低價和產品問題的商家納入黑名單,向市場監管部門同步該等信息,對白名單商家予以一定的流量傾斜。市場監管部門對平臺上述責任的落實情況加以日常監督。
在保障公平競爭的道路上,檢察機關也肩負著重要使命。“加強針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等‘內卷式’競爭的檢察公益訴訟。針對行業重大問題或者公眾特別關注的重大問題,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并發布典型案例,為市場提供法治保障,也彰顯法的懲戒和警示作用。”張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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