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最新消息,蘋果公司或將因違反歐盟最新出臺的數字市場法案而面臨罰款。這是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首次依據該法案對該公司進行制裁。
據了解,此次罰款金額可能達到18億歐元(約合人民幣139億),主要原因是蘋果未能允許應用程序開發商引導用戶在App Store以外購買更便宜的產品。此外,處罰還可能包括定期罰款,直到蘋果完全遵守數字市場法案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數月之前,蘋果曾因類似行為在歐盟傳統競爭規則下被處以18.4億歐元的罰款。當時,原因是蘋果阻止流媒體音樂平臺Spotify和其他音樂流媒體服務向用戶提供從App Store以外選擇支付選項的服務。
今年6月,歐盟對蘋果發出了警告,并要求蘋果為開發者提供有效途徑,使其能夠引導用戶離開App Store。否則,將會面臨罰款。
然而,在接受了歐盟的罰款后,目前仍可看出蘋果并未放棄其“蘋果稅”這一商業模式。因為如果成功在歐盟開了口子,其他國家和地區也可能會效仿日本的做法,因此仍然需要保持警惕。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