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夫山泉的溴酸鹽含量超標?危害健康?
如果你只是看到一些媒體渲染,還以為農夫山泉真的翻車了。
但這一次,事情的真相的確沒有那么簡單。
7月15日,香港消委會搞了一個30款瓶裝水的評測,其中包含了怡寶、屈臣氏、百歲山、農夫山泉等產品。

按照香港消委會的說法,他們在消毒劑殘余及副產品測試中,發現了百歲山及農夫山泉的溴酸鹽含量正好達到了歐盟上限(0.003mg/L)。
注意,香港消委會的用詞是“達到上限”。
而這句話在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宣傳下,到了消費者的耳中,就產生了“超標”的誤解。
隨后評測還補刀說:攝取大量溴酸鹽,可引致惡心、腹痛、嘔吐及腹瀉,嚴重情況甚或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
插播下:如果要產生香港消委會所說的溴酸鹽后果,一個人可能需要一口氣喝下約350萬升農夫山泉。而這樣的水夠一個人喝大概4600年。WHO于2005年發布的《飲用水中的溴酸鹽》報告顯示,“當每公斤體重攝入185-385mg溴酸鹽時,會觀察到不可逆癥狀。”按下限185mg/kg計算,一個體重60kg的成年人需要飲下111萬升溴酸鹽含量達到10ug/L的飲用水。按常規每天喝2L水來算,相當于他/她要一下子喝掉1521年的水,才會產生上述癥狀。

但不管怎樣,香港消委會這個含糊其辭的“大量”,一下子讓消費者慌了。
似乎一時間,農夫山泉被打成了“有害健康的產品”。
面對這份評測,農夫山泉并沒有選擇沉默,而是果斷發出律師函,正面硬剛。

農夫山泉認為香港消委會存在適用標準錯誤、標準判斷錯誤和明顯主觀誤導,并要求香港消委會做出澄清、道歉并消除影響,否則,農夫山泉將采取進一步行動。
此外,百歲山也發布聲明,指責香港一些媒體的部分報道曲解檢測結果,誤導消費者,嚴重損害公司的合法權益。
而后,香港消委會很快回應:
“全部30款測試樣本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衛相關準則值,所有樣本可安心飲用,并非產品有安全問題。”
香港消委會為何會及時澄清?
因為細看之下,這的確是一份漏洞百出的報告。
根據中國大陸、中國香港、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世衛組織等幾乎所有主流飲用水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均為不超過10微克/升,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則為3微克/升(0.003mg/L),完全符合歐盟乃至世界各地的飲用水安全標準,甚至堪稱優異。

但香港消委會故意回避了“合格與否”的判斷,反而是使用“達到上限”這種話。
那么,這個“最大上限”又是怎么回事呢?
因為歐盟法規中有一個特殊的飲用水類別,叫“天然礦泉水/天然泉水”,這個類別中,對溴酸鹽要求更嚴格,上限是 0.003 mg/L,而農夫山泉和百歲山剛好符合規定。
而且農夫山泉本就不是礦泉水,而是“飲用天然水”,但消委會卻將其放在“天然礦泉水”的序列,與不同類的產品比較,而且還不是采用中歐美日、世衛組織等應該適用的標準,而是選了歐盟并不匹配、且最為嚴格的一個標準來對比,這不是一種雙標嗎?

這里我還想普及一下歐盟定這個標準的原因。
當年,法國“天然礦泉水”被曝欺詐丑聞,30%以上的品牌存在違規,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巴黎水”等多個品牌。
在歐盟看來,高端的“天然礦泉水”是不準用任何殺菌技術的,但這些廠家卻還是用紫外線,臭氧之類的殺菌技術。
所以歐盟規定了嚴格的溴酸鹽限量,其目的,也就是防止商家通過加臭氧來殺菌,使其符合他們的高端理念。
臭氧殺菌是目前國際最主流的飲用水殺菌技術,在我國,殺菌更是強制要求。而農夫山泉的飲用天然水,以及國內大多數包裝飲用水均使用臭氧殺菌,也是為了保證消費者的飲水安全。
至于極微量的溴酸鹽殘留,其含量也在歐盟最高標準中,也是符合規定的。

但是,香港消委會卻在話術誘導上,帶有明顯的傾向性。
作為一個老牌評測機構,香港消委會為什么要這樣做?
我們在購買完整評測報告后,發現了端倪!
首先,這份報告的立場就存在問題,在30個瓶裝水的評測來源地里,香港消委會將 “香港”,“中國”,“臺灣”這樣的詞匯并列表述,已經很不合規。
此外,有害成分方面,評測報告指出13只水含塑化劑,包括三得利、依云、Perrier, 怡寶、阿信屋,屈臣氏,維他等多個知名品牌。
農夫山泉、百歲山、5100等品牌則未檢出。
塑化劑致癌,是公認的事實。
雖然被檢測的產品數值也都在安全的標準內,但這些似乎并未被香港消委會強調。
而中國臺灣美果作為純水,既有塑化劑,又有水中根本不應有的雙酚S,還有2微克溴酸鹽,硝酸鹽,細看之下,都不像合格水的樣子。

但評測報告和有關媒體卻故意忽略這些信息,并且主動表示美果的溴酸鹽含量2微克,“遠低于世衛組織的10微克/升準則值”。
同樣,香港飛雪的溴酸鹽含量,也是2微克,也是拿世衛組織標準比。
那么問題來了,你拿臺灣美果、香港飛雪和世衛組織的標準比,為什么到了農夫山泉和百歲山,就和歐盟的最高標準比呢?
而且還用“達到上限”這樣極易產生誤解的詞,來掩蓋國產產品合格的事實,來袒護港臺、日本地區一些水測出了危害物質的真相。
這都不能叫春秋筆法了,而是故意差別對待。
明顯是戴上了有色眼鏡和提前設置議題的心思去搞的。
再次,我們還發現,這兩款水,香港都是有賣的,而且是在香港市場標價相對低廉的兩款瓶裝水,比起香港本土品牌和臺灣地區動輒10多元一瓶的瓶裝水,要實惠很多。
我們之前去香港調研,就感慨香港的物價畸高,而且很多外面的品牌都進不去。
所以這兩年,港人也掀起了周末去深圳盒馬、山姆采購風潮,向香港商超的高物價說不。

但香港消委會偏偏通過巧妙的標準錯設、錯誤的結論來引起大眾恐慌,進而棄購中國大陸生產的合格水,推銷進口、本地的高價水。
這又是什么居心?
從專業角度來看,消委會的評論報告,錯誤百出,結論失當。
從報告評測的話術看,消委會更像是帶著某種目的來的。
真理越辯越明,消費者也會選擇用腳投票。
在港人北上消費成為趨勢的今天,香港消委會的此舉,不僅傷害了商家,更是傷害了廣大消費者。
這背后又是什么資本在操控?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