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丨郭小興 編輯丨杜海
來源丨正經社(ID:zhengjingshe)
(本文約為1100字)
由于“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這句醒目的廣告語,被中山市家的電器有限公司(下稱“家的公司”)發布短視頻質疑為“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公牛集團不久前提起訴訟,向這家同行索賠4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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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核心,就是人們已經耳熟能詳的“小字廣告”。公牛集團高頻使用的一則廣告,“10戶中國家庭,7戶用公牛”字樣突出醒目,下方卻有一行微小字體標注:“正在使用或曾經使用過公牛多品類產品的家庭”,部分線下招牌甚至連這行小字也省略了。
自2025年8月起,家的公司銷售人員在抖音等平臺發布了近300條視頻,質疑該模式容易讓消費者誤解為公牛集團在開關、插座等單一品類占據70%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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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立場針鋒相對。11月下旬,公牛集團發律師函稱,對方視頻構成商業詆毀,要求刪除內容并給予賠償。其強調,廣告語基于尚普咨詢的調研數據,此前被市場監管部門的處罰也因“事實不清”而撤銷。
家的公司則回函反駁,認為質疑屬合規監督,產品對比遵循客觀原則,已做好應訴準備。
正經社分析師注意到,“大字吸睛、小字免責”并非新生事物,其源頭可追溯至《廣告法》出臺后,一些商家為規避“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限制,又想放大產品賣點,便催生了這種“文字游戲”。
電商時代來臨后,“小字廣告”進一步泛濫。比如,一些商家的促銷活動,“全場五折”極為醒目,限制條件卻以并不起眼的小字列出;一些APP的訂閱服務,“自動續費”是頗具“隱藏性”的灰色小字,消費者一不小心就會被“冤枉”扣費。
不久前,科技巨頭小米集團也深陷過此類爭議。其新款手機Xiaomi 17 Pro Max的宣傳海報以“逆光之王”為醒目大字,右下角卻用淺色小字標注“逆光之王是產品設計目標”;另一款手機則以“小尺寸續航之王”吸睛,小字注解同樣指向“目標”而非實際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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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汽車宣傳的“2200MPa小米超強鋼”為醒目大字,小字則補充說明“指材質項目名稱”,引發對鋼材實際性能的質疑。此外,其“城市輔助領航開始推送”的宣傳旁,也“小”著“僅對部分用戶開放”的限定語;“終身免費流量包”,實際則被注解為“產品規劃使用壽命8年內免費”。
其他行業中,同樣屢見不鮮:一些金融借貸廣告常常用“零利息”吸引眼球,下方則用小字附加“僅限新人前三個月”的限定;奈雪的茶宣稱“瘦瘦輕盈”,實際小字注解則指向是瓶身設計而非飲用效果。
事實上,那些通過視覺反差制造認知偏差的“小把戲”,并非總能成為免責“護身符”。在司法實踐中,是以“普通消費者注意力”為標準的,刻意弱化關鍵信息很可能構成誤導。近期,市場監管總局起草的《廣告引證內容執法指南(征求意見稿)》,劍指的就是這類廣告亂象。
根據媒體報道,目前,公牛集團向家的公司提起的侵權訴訟,正處于法院審理階段。無論結果如何,都將為廣告合規樹立標桿。
CEO·首席研究員|曹甲清·責編|唐衛平·編輯|杜海·百進·編務|安安·校對|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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