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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又遭連夜雨
10月31日貝斯美發布公告稱實控人陳峰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而近期貝斯美重要子公司與其疑似核心高管又被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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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圖為公告標題截圖
近期,一則公告號為“漣檢民公告〔2025〕3號”的法律公告顯示,漣水縣人民檢察院對關吉標與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公告,“本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關吉標與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在日常排放廢氣中可能存在污染環境行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該法律公告提及的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貝斯美的重要子公司,關吉標是誰法律公告則未提及。梳理公開資料來看,關吉標有可能是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
查詢發現,上述法律公告落款日期為今年10月23日,但是未見貝斯美對此公開披露。需要注意的是,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屬于貝斯美的重要子公司,其擁有甲氧蟲酰肼、丙炔氟草胺、二甲戊靈等多款殺蟲劑、除草劑產品,2024年永安化工營收達4.23億元,占貝斯美當年總營收的31%。有公開信息顯示,永安化工一名叫“關吉標”者為該公司副總經理。
根據過往案例,凡涉及到上市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刑事訴訟或重大訴訟,上市公司都要對外即時披露,而交易所也把此類訴訟看作是“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事項”,屬于應及時披露的重大事件。
同時,上述法律公告還在征集有關社會組織向關吉標與江蘇永安化工有限公司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和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
不過貝斯美卻并未對此公開披露,不知為何。作為營收占三成的重要子公司,永安化工是否會面臨停產整頓的風險?其被罰金額會是多少?若是其副總經理一同涉案,是否意味著永安化工的內控存在重大問題?當然,最直接的疑問是:上市公司貝斯美會受到何種程度的影響與波及?
10月31日,貝斯美對外發布了另外一個公告,“因涉嫌未按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陳峰先生進行立案。”陳峰是貝斯美的實控人,目前控制貝斯美近三成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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