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23 日消息,北汽集團昨晚發布聲明稱,公司近日收到人民法院就某汽車企業不正當競爭案件作出的一審勝訴判決。
法院認定,該企業使用“北汽”及含有“北汽”字樣的標識,損害了北汽集團的競爭利益,構成不正當競爭,依法判決其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北汽”字樣的企業簡稱,并需公開登報聲明以消除不良影響,同時向北汽集團支付經濟損失賠償及維權合理開支。
北汽集團表示,未經許可使用“北汽新能源”“北汽越野車”“北汽制造”“北汽王牌”等均屬嚴重侵權行為,北汽集團將以法律手段持續維護企業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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