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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璟璟
近日,針對某電商“雙11”期間霸屏廣告亂象,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證實已收到相關舉報,目前已交由網監分局展開調查。此前,有用戶反映,打開多款手機App時,手指觸碰或機身晃動即被強制跳轉至該電商會場,嚴重影響使用體驗。記者親測發現,不少常用的手機APP均出現了類似情況:啟動軟件時,只要有輕微晃動,或者手指不小心碰到屏幕,立刻跳轉到該電商APP;想關閉,要么跳轉太快根本來不及點按鈕,要么按鈕很隱蔽很難找到。(中國青年報)
“雙11”期間,“手抖”是一種宿命。“說你抖你就抖,不抖也抖”,就此而言,各家APP可謂高度默契、“同仇敵愾”,誓要把用戶跳轉到電商的會場中。比某電商“霸屏廣告”更可怕的,是其壟斷了關于“手抖”的解釋權,強加于人、指鹿為馬,還是那么理直氣壯,生意做到這份兒上,簡直無敵了。廣告鋪天蓋地,這屬于“砸錢聽響”無可厚非,可動輒“劫持用戶跳轉”,這就有點按頭安利、強行推銷的意思了。如此這般,引流成了“截流”,粗暴至極。
每年大促季,各類APP都被調教得異常靈敏,用戶稍有風吹草動甚至一動不動,都可能跳轉到購物網頁上。類似操作,這幾年愈演愈烈。某些平臺電商,深諳此道、樂此不疲,至于說效果也很明顯,“素行不端,必然天怒人怨”。燒了很多錢,霸了很多屏,拉動了多少銷量猶未可知,敗了很多好感倒是確定無疑的。為了短期的曝光量、訪問量、日活量,而不惜犧牲品牌長期的口碑和路人緣,飲鴆止渴到如此地步,當真離作死不遠。
綁架式的“互動跳轉廣告”,到底有多少購買轉化率?這是一個很迷的問題。很簡單的邏輯在于,不管做任何生意,都不可能“既得罪客戶,又想用戶買單”。而最近電商的很多舉動,恰恰就是瘋癲、這么天真。其一方面把用戶劫持到購物網站,這本就屬于“無禮冒犯”“多有得罪”;另一方面,又想著被劫持到場的用戶能夠激情下單、多多消費——到底是有多顛,才會大腦錯亂到這程度?如果說有什么大企業病,那么分裂式人格、拆臺式“合作”,或許就是不治之癥吧。
很多平臺電商,都是如此,業務條塊之間的“互耗摩擦”程度驚人。各個部門,都在很努力地做著“正確的事情”,大促期間,數據層面又是脈沖式繁榮。只不過,只看數量不看質量,只看目的不顧手段,到頭來,非但是白忙一場,簡直是人心盡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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