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江西一位彩民創造了歷史,一次性花了10萬元買彩票,最后中了2.2億元,關鍵是他中獎2.2億元,還不用交稅。
原因是他買的是50050注彩票,每注最終獎金是4475元,按照《中國福利彩票“快樂8”游戲規則》,只有每注中獎金額在1萬元以上,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他每一注只有4475元,所以最終哪怕合計中了2.2億,也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很多人表示,這其實是一個漏洞,而這位中獎者很好的抓住了漏洞,所以實現了中獎2.2億還不用交稅,看起來像作弊一樣。
由于事情引起的反響較大,針對這起中獎事件,民政部也對這次中獎事件進行了調查,最后結論是一切正常,各項工作符合規定。
不過,民政部也表示,接下來將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規則,更好適應彩票事業發展需要。

果然,新的政策近日發布,堵上了這一漏洞,以后一次性中2.2億,還不繳稅,已經不可能了。
這次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四部門聯合發布公告,進行了明確。
按照規定,以后中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以上,就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
同時中獎金額高于3000元的,應登記中獎人相關實名信息和兌獎信息。

所謂一次中獎收入,指同一人在同一期同一游戲中獲得的全部獎金為一次中獎收入。
拿雙色球為例,只要你在某一期中,合計中獎金額超過1萬元,哪怕你是中了5000注2元的,合計金額達到了1萬元,也要繳納20%的所得稅。
而按照老的規定,只是單注中獎超1萬才交稅的,這種中了5000注2元的,每注2元是不用交稅的。

去年江西那位彩民,總共中獎2.2億,按照老的規定,每注獎金4475元,沒有達到1萬元,是不用交稅,但按照新的規定,合計金額超過了1萬元,則需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那所得稅就是4400萬元。
可以說,這次的規定就是為了堵住這么一個漏洞,雖然這個漏洞一般人是抓不住的,但既然存在,哪怕是億分之一的機率,那也是漏洞,就要被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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