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8月9日消息,昨日,據證監會官網信息,近日證監會對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大唐高鴻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高鴻”)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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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擬對相關責任主體罰款1.6億元,對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罰款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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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ST高鴻發布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并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的事實,公司2020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欺詐發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告知書》顯示,2015年至2021年,*ST高鴻通過子公司高鴻科技參與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江慶組織開展的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該業務供應商和客戶均由江慶聯系撮合,業務資金、合同、物流單據流轉形成閉環,無實際貨物流轉,相關交易不具有商業實質。
2018年和2020年,*ST高鴻通過子公司高鴻數據和高鴻恒昌組織開展IT系統等產品虛假貿易業務。2022年和2023年,*ST高鴻及其子公司高鴻數據、高鴻鼎恒、高鴻鼎遠組織開展服務器、筆記本電腦虛假貿易業務。
經監管部門查明,2015年至2023年,*ST高鴻累計虛增營業收入約198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超7620萬元。證監會擬決定:對*ST高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35億元罰款;對*ST高鴻董事長、時任總經理付景林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對*ST高鴻時任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丁明鋒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對ST高鴻時任董事曹秉蛟等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500萬元至75萬元不等的罰款。
對于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監管部門也同步予以嚴懲。《告知書》提到,江慶作為南京慶亞實際控制人和管理者,組織開展虛假貿易業務,與*ST高鴻構成共同違法,違法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江慶給予警告,并處以700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擬決定對付景林、江慶各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丁明鋒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表示,*ST高鴻涉嫌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將依法啟動退市程序。對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線索,將堅持應移盡移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規定移送公安機關。
公司官網顯示,*ST高鴻是由電信科學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電信集團)發起設立的高科技企業,歷經二十多年發展,高鴻股份逐步形成了數智化應用、信息服務和IT銷售三大主營業務的產業布局。
近年來,公司身陷連續虧損、訴訟纏身、債務逾期等危機之中。2019年至2024年,公司扣非凈利潤一直處于虧損狀態,6年間累計虧損超過42億元。
截至本周五收盤,*ST高鴻跌0.9%,報2.21元/股,市值為25.6億元。
編輯 楊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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