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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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晚,瑞斯康達(603803)公告,7月5日,公司收到相關人員家屬通知,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決定對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審。經與有關部門了解,上述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項與2023年9月中國證監會對公司做出的行政處罰系同一事項。
為保證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在李月杰無法履職期間,特指定公司董事兼副總經理韓猛代行董事長及總經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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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料顯示,李月杰和朱春城均是瑞斯康達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斯康達”)的創始人,公司于1999年6月8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總部位于北京市。
公司屬通訊設備制造和軟件開發行業。主要經營活動為通訊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主要有:傳輸類設備、寬帶網絡類設備、軟件產品以及其他設備;提供的勞務主要有:技術服務和維護服務。
截至2024年末,李月杰持股38693251股,年薪124.89萬元,朱春城持股數量、年薪與李月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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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7日收盤,瑞斯康達股價報9.55元,跌幅2.45%,總市值41億元。按此價格計算,李月杰、朱春城持股市值約為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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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吉林大學新聞網2013年發表的一篇文章顯示,李月杰為該校校友,1988年畢業于原長春郵電學院計算機應用專業(2班)。
朱春城,男,74歲,曾任長春郵電電話設備廠副廠長;中國郵電工業總公司長春公司總經理;中國巨龍通信設備有限公司副總裁。現任公司董事。
今年4月,瑞斯康達公告,因原一致行動關系到期,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收到朱春城發來的不再續簽告知函,李月杰和任建宏于同日簽署新《一致行動協議》,自2025年4月21日起未來的36個月內構成一致行動關系,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李月杰和任建宏二人。
2023年9月, 瑞斯康達 公告 稱,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就 瑞斯康達 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一案,擬對其處以200萬元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5年7月7日的公告中,瑞斯康達透露李月杰、朱春城涉案事由與2023年9月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行政處罰為同一事項,涉及“專網通信案”。
據證券時報,梳理公告可知,自2018年起,瑞斯康達將其全資子公司北京深藍迅通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深藍迅通”)作為專網通信業務運營平臺,與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業對接上下游合同簽訂、原材料采購、組織生產、貨物檢測交付等事宜,開展專網通信業務。
具體來說,深藍迅通以生產型企業的名義加入專網通信業務鏈條,但其真實身份是作為墊資方,以先向上游供應商支付大部分預付款,向下游客戶收取少許預付款,待交貨完成后,下游客戶再向深藍迅通支付剩余貨款的方式,為隋某力方面提供墊付資金。業務模式上,瑞斯康達“以銷定產”,先與下游簽訂銷售合同,再根據事先談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購單價,與上游簽訂數量一致的采購合同。
前述行為導致瑞斯康達2019年至2020年度的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19年虛增營業收入3.5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6378.67萬元,分別占公司當年披露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的13.21%、32.82%;2020年分別虛增營收、利潤總額2.81億元、5345.29萬元,占當年公司披露的營收及利潤總額的14.41%、37.31%。
在瑞斯康達前述違規行為中,李月杰、朱春城為主要責任人。其中李月杰牽頭參與、實施專網通信業務。朱春城積極參與、實施專網通信業務。
基于上述情況,中國證監會對瑞斯康達責令整改,給予警告,并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李月杰、朱春城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據悉,專網通信是沒有業務實質的虛假自循環業務,此類模式在2021年引發多起上市公司連環爆雷,江蘇舜天(600287.SH)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均因涉及 “專網通信案” 收到證監會罰單。公開報道顯示,自2021年“專網通信案”爆發,相關上市公司累計金額可能超過900億元,被媒體稱為“2021年A股最大騙局”。
資料顯示,瑞斯康達成立于1999年,主要在全光網絡、交換路由、云網安融合、無線通信、邊緣計算等領域,為客戶提供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升級解決方案和技術服務。
瑞斯康達近年業績持續惡化,財務數據顯示,公司2024年公司實現營收13.82億元,同比下降14.99%;歸母凈利潤雖增長39.46%,但仍虧損1.22億元。2025年一季度,公司營收2.5億元,同比大跌34.89%;歸母凈利潤虧損0.19億元,同比跌幅達19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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