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楊洋 編|李亦輝
4月2日,*ST富潤(證券代碼:600070)發(fā)布公告,提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股價低于1元及市值低于5億元而終止上市的風險。公告指出,公司股票2025年4月1日收盤價為0.56元,已連續(xù)14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1元,即使后續(xù)6個交易日連續(xù)漲停,也將因連續(xù)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于1元而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
同時,公司股票2025年4月1日收盤總市值約為2.84億元,已連續(xù)14個交易日收盤總市值低于5億元,即使后續(xù)6個交易日連續(xù)漲停,也將因連續(xù)20個交易日收盤總市值低于5億元而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
此外,公司預計2024年度實現(xiàn)利潤總額為負,營業(yè)收入低于3億元,可能觸及財務類退市風險。公司股票將在2024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終止上市。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5月17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浙江監(jiān)管局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18號、〔2024〕19號、〔2024〕20號)。
經查明,浙江富潤及相關人員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浙江富潤通過虛構業(yè)務,虛增營業(yè)收入和營業(yè)成本,導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和2022年半年報存在虛假記載。
2023年4月28日,浙江富潤發(fā)布《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對2020年年報、2021年年報和2022年半年報等報告的相關財務數據進行調整。
綜合考慮本案違法事實系虛構業(yè)務、違法行為持續(xù)時間、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詢問及提供材料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浙江證監(jiān)局決定:一、對浙江富潤責令改正,給 予警告,并處以550萬元罰款;二、對趙林中、江有歸、付海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5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1年4月27日到2023年4月27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盤持有浙江富潤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資料顯示,*ST富潤成立于1994年05月19日,注冊資本52194.6118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車柯,注冊地址為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浣東街道東祥路19號富潤屋。主營業(yè)務為互聯(lián)網服務。
目前,公司董事長為陳黎偉,董秘為葉立群,員工人數為185人,實際控制人為趙林中等17名自然人。
公司參股公司22家,包括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富潤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一傳媒有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數據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泰一電商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業(yè)績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營業(yè)收入分別為11.84億元、1.95億元和9323.17萬元,同比分別增長-55.71%、-83.56%和-52.11%。歸母凈利潤分別為-5.55億元、-5.86億元和-5.68億元,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分別為-35.93%、-5.55%和3.13%。同期,公司資產負債率分別為34.79%、32.88%和37.83%。
在風險方面,天眼查信息顯示,公司自身天眼風險144條,周邊天眼風險4843條,歷史天眼風險9條,預警提醒天眼風險43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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