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相關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根據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滬深北交易所起草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南),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指南定位于指引的“教科書”和典型實踐推薦,內容既包括披露要點提示和示例,也涵蓋了重要概念解釋、主要實施步驟、相關參考索引等,旨在推動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強化管理、提升可持續發展意識,以更好的實踐推動更好的披露。
指南以指引為基本框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示工作流程及報告披露要點,為上市公司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提供參考。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額外強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負擔。
指南針對完善可持續發展治理架構、雙重重要性評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應用等重點難點內容,給予必要的細化指導。相關內容既參考了國內外相關法規、標準和行業規范,也充分考慮了上市公司現階段實踐情況。
指南本次先行設置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和應對氣候變化兩個具體指南,后續將在中國證監會統籌下,根據市場需要加快推進其他重要議題具體指南的制定,逐步實現對指引重點內容的全覆蓋。未來將形成以指引為強制性和底線要求,指南為參考性規范和典型實踐推薦的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制度體系。
其中,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詳細解釋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原則性規定以及識別、分析重要性議題的方法,明確“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并提供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的總體框架。
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評估“應對氣候變化”議題重要性的方法,包括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提供氣候適應性與情景分析、核算溫室氣體排放量、氣候轉型計劃相關披露實踐和示例,并詳細解釋指引關于“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所有披露要點。
此外,為提高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質量,上交所近日制定推動提高滬市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質量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上交所表示,制定該行動方案旨在通過有效落實指引的相關要求,以披露促治理,推動上市公司提升ESG治理水平,引導上市公司更好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
(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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