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公安部推出實施公安交管8項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其中在北京、廣州、深圳等60個城市試點推行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目前已累計為5000多萬名車主核發電子行駛證,取得良好效果。
近日,為進一步擴大改革惠及面,公安部部署自11月4日至12月2日在全國分三批全面推廣應用機動車行駛證電子化,進一步簡化辦事手續資料,提升證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眾辦事出行。廣州、深圳已于今年7月起試點推廣,廣東省內其余的城市將分三批啟用機動車電子行駛證。其中,珠海、汕頭、佛山、韶關、湛江、肇慶于11月4日啟動;江門、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陽江于11月18日啟動;清遠、東莞、中山、潮州、揭陽、云浮于12月2日啟動。

電子行駛證將帶來哪些便利?
廣東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與傳統紙質機動車行駛證相比,電子行駛證具有三大優勢。便利申領應用,機動車所有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直接申領電子行駛證。電子行駛證式樣全國統一,群眾可以在辦理車輛登記、違法處理、事故處理等交管窗口業務時出示使用,支持機動車所有人授權他人使用,便利委托他人代辦業務。同時,可以拓展辦理客貨運輸證照、保險理賠等應用場景。
實時動態更新,電子行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系統生成,動態顯示機動車檢驗、抵押、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等狀態,方便實時查詢、實時出示、實時核驗,便利在車輛抵押、二手車交易等場景使用。
安全有效可靠,電子行駛證通過全國公安交管電子證照資源庫驗證比對,采用數字簽名防偽技術,有效防止篡改、偽造,保證電子行駛證真實有效,便于在二手車交易等場景采信應用,并采用動態二維碼、數據脫敏、數據加密、實人認證等技術保護個人信息安全。
“需要說明的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紙質行駛證應當隨車攜帶;電子行駛證主要應用于相關窗口業務辦理。”廣東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
文 | 記者 郭思琦 通訊員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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