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消息,“愛奇藝限制投屏案”本月一審落下帷幕,原告獲41天黃金會員VIP時長補償。
今日,該原告朱元律師發布投屏之爭之第二彈優酷篇,質疑優酷在稱投屏不屬于VIP會員權益的情況下,實際執行中有選擇的對部分內容開放投屏功能。
朱元律師稱優酷在面對投屏爭議的情況下回復:會員協議很明確,投屏不屬于VIP會員權益,電視端不適用,想看升SVIP。
但操作過程中發現,標注有“獨播”字樣的經典劇集“甄嬛傳”,可以投屏,清晰度“幀享影音”。標有“獨播”的“度華年”,卻投不了了,只能試看6分鐘。

意識到電視端不可用后,朱元律師嘗試用MacBook Air投屏,仍然顯示需要升級SVIP。

會員投屏像在“開盲盒”,朱元律師質疑“此行為是否也是一種會員權益邊界不清晰,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傷害?”
朱元律師也就自己的疑惑提出了四個問題:
1.優酷,請告訴我,你說投屏不能在電視端使用,為啥有些能投有些不能投?
2.優酷,請告訴我,我想分辨哪些能投哪些不能投,為啥標注有“VIP幀享”“首播”“獨播”的,有的能投有的不能投?
3.優酷,請告訴我,你說投屏不能在電視端使用,現在部分能使用,這種“部分使用”屬于會員協議約定的會員權益還是如愛奇藝所言,這屬于會員協議約定權益之外的免費贈與?
4.優酷,請告訴我,你說投屏不能在電視端使用,為啥“macbook air”設備上也不能用?
朱元律師最后表示,這屬于會員作為消費者的知情權,投屏服務不能像“開盲盒”。平臺長期“實際提供”的服務,對于會員來說構成一種信賴與依賴,屬于合理預期,故請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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