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國家標準《新能源汽車
運行安全性能檢驗規程》
(簡稱“《規程》”)發布
將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將成為
新能源汽車年檢的檢驗標準
《規程》不僅適用于純電動汽車
也將適用插電式混合動力
(包含增程式)汽車
預計會對全國2472萬輛
新能源車車主產生影響
新規最大的變化是,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測成為必檢項目。同時,還將對驅動電機、電控系統以及用電安全等安全特性進行檢測。
公安部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6月底,我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2472萬輛,占汽車總量的7.18%。在此背景下,為新能源汽車“量身定制”體檢方案,將有利于推動車輛隱患排查,防患于未然。
《規程》的新變化:
電池充電溫度成必檢項
根據現行的汽車年檢標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對包含新能源汽車在內的載客汽車年檢,主要檢驗內容包含了車輛外觀、安全裝置、底盤和制動等部分。對于傳統燃油車,能夠較為準確地判斷是否能夠安全上路行駛;但對于新能源車輛,影響車輛安全核心的三電系統并未得到有效排查。
新增的檢驗項目
按照新《規程》要求,新能源汽車的動力蓄電池安全充電檢測和電氣安全檢測將成為必檢項目。對于營運新能源汽車而言,充電和放電時動力電池的溫度和電壓都將成為檢測項目。在《規程》中,對于搭載磷酸鐵鋰電池和三元鋰電池的車型,明確要求充電最高溫度分別不超過65℃和60℃。該溫度限值符合動力電池工作溫度合理區間,也遠低于電池系統“熱失控”的臨界溫度。
車輛年檢攻略來了
為幫助車主更好地
了解和準備年檢事宜
今天也給大家講講
車輛年檢攻略!
一、機動車年檢周期規定
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摩托車: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在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申領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二、機動車年檢日期查詢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五十四條、第六十二條規定:
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學校或者校車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校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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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免檢”車輛范圍
免檢車輛類型
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摩托車。
其中,第2年、第4年、第8年無需上線檢驗,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
第6年、第10年及10年以上的,需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合格后申領檢驗標志。

注:免檢車輛具有下列情形的,仍按原規定上線檢驗:①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的;②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
免檢標志申領方式
1.網上申領:通過“交管12123”APP在線辦理“申請免檢標志”業務。

注: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檢驗合格標志,可自主選擇紙質版或電子版,機動車檢驗標志電子憑證與紙質憑證具有同等效力。
2.自助申領:車主可前往車管所自助服務大廳,通過自助一體機辦理“申領或補領檢驗合格標志”。
3.現場申領:攜帶所需辦事材料,免預約直接前往就近車管辦事窗口申領檢驗合格標志,現場取號等待受理。
辦事材料:①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②機動車行駛證原件;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聯網核查)。
溫馨提醒
1. 辦理業務前,請將涉及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2. 除大型載客汽車、校車以外的機動車因故不能在登記地檢驗的,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
3. 如需取消預約,需至少提前一天登錄預約系統進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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