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 日消息,國家安全部今日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稱,近年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覬覦中國核心敏感數據,以境外商業公司、調查機構等名義開展搜集,對中國國家安全造成了重大風險隱患。
2020 年,某國內信息科技公司接到一項商業委托業務,某境外公司自稱其客戶從事鐵路運輸的技術支撐服務,為進入中國市場需要提前對中國鐵路網絡進行調研。該公司雖然意識到境外公司別有用心,但在利益的驅使下,該公司仍選擇按照對方要求購買、安裝設備,在固定地點采集數據,甚至還到對方規定的其他城市及相應高鐵線路上,進行移動測試和數據采集。
經核查,該境外公司的長期客戶包括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境外國防軍事單位以及多個政府部門。該公司僅一個月非法采集的數據量就達到了 500G,被《數據安全法》等法律明令禁止采集。
該公司采集的相關數據被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鑒定為情報,相關人員涉嫌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報罪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最終,涉案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該起案件是《數據安全法》實施以來,首例涉案數據被鑒定為情報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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