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新能源汽車地庫失火殃及多車”的話題再度被車圈熱議。
引起熱議的案例是八月份發生在韓國仁川青羅洞公寓地下停車場(庫)的一起火災事故,一輛奔馳牌純電動汽車起火并引燃其他車輛;火情比較猛烈,耗時8個小時才撲滅大火,結果造成140余輛車不同程度受損和700余名住戶疏散,幸運的是沒有造成人員死亡。
數字確實很夸張,140余輛車受損勢必會造成極大的損失,會給許多人和家庭的出行帶來麻煩;重點是被炙烤過的地庫是否會影響地上建筑的安全性,至少現在還沒有準確的結論——假設最終造成整棟樓的損傷,這名奔馳汽車車主或將面臨難以承受的巨大賠償壓力。

“趕出地庫”是否可行
一些汽車愛好者看過該案例之后表示對地庫里的新能源汽車的擔憂,如果自己住的小區地庫里也發生類似的火災事故要怎么辦呢?客觀上期望車主完成系列賠償是不太現實的。就該案例為參考,僅140余輛車的賠償費用對于普通人而言也是天文數字!而車輛的商業車險里只有“車損險”負責對其己方車輛損失的賠償,就算“三者險”能對其他被波及的車輛進行賠償,可是絕大多數家用車的第三方責任險的承保額度不過是200~300萬元。就算地庫里的車輛大都是舊車,平均價格按照10萬元來計算,波及一百輛車也要1000萬元之巨!車險賠償之后不足的部分是需要車主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的。
實事求是的說,作為新能源汽車用戶在看到這個案例之后也有些擔憂。
該不該開出地庫或者等待被“趕出”?

目前看來還是不行。
因為充電車位普遍在地庫,如果把車子開出去就沒法正常用車了。大多數小區的地上車位都非常有限,部分小區是沒有地上車位的。那么不在地庫充電就得尋找充電站,純電動汽車充電頻率低,去充電站尚可接受;而插混類汽車的充電頻率很高,依賴充電站還不如直接選擇燃油車的好。
所以期望新能源汽車用戶主動的把車子開出地庫是不現實的,除非地庫管理方強行禁止駛入,但是這依然不可能做到。原因在于新能源汽車已經邁入鴻溝理論的第二階段,進入主流用戶市場,大量的汽車消費者正在放棄燃油車而轉向購買新能源汽車,未來的地庫里將會以新能源汽車為主,作為業主總不能把自己也往外趕。

“定期年檢”預計可行
會在靜置或充電過程中起火的新能源汽車畢竟是少數,因為個例而禁止其駛入地庫是因噎廢食。但是也不能否認其動力電池一旦起火則會造成相當嚴重的后果,燃油車自燃后的火勢相對溫和,動力電池一旦起火則是燃爆,火焰會向非固定朝向噴射!所以新能源汽車的自燃確實更需要重視。
但是出現問題就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解決車主。
正確的思路應當是讓新能源汽車定期年檢,并且要進行符合新能源汽車特點的專業化的檢測,要把車輛自燃的可能性壓縮到無限接近于零。最新消息已經確定將于2025年3月1日起執行對新能源汽車的年檢新規,或許新規的出現正是考慮到了相關問題。

作為新能源汽車用戶也不會護短,此類車輛的年檢應當細化規則。
比如:
存在核心動力系統或其他核心部件改裝記錄的車輛 發生過交通事故并造成動力系統損壞的車輛 更換三電系統但無官方維修追蹤記錄的車輛 越野車型 營運車輛此類車輛的年檢頻率應當提高。
正常車輛是六年內免檢,第六年開始上線檢測;但是總有一些新能源汽車會在六年內出現過核心三電系統的維修或更換,并且有可能是因為交通事故,此類車輛難免存在安全隱患。同時有一些無雙證或車證營運用新能源汽車在六年里可以跑出數十萬公里的里程,同時會在各種復雜路況上行駛,車況也是很難保證的;對于此類行駛里程過大的新能源汽車或可按照里程數要求年檢,相信絕大多數家用車用戶是會贊同的。

越野車型等主要用于非鋪裝道路運動的車輛,其工況必定會更差,且三電系統長時間高負荷的運行也會加速核心總成、尤其是動力電池組的老化或損傷,此類車輛也有必要縮短檢測周期。
當然最關鍵的還是要避免車企通過OTA等方式掩蓋動力電池組或其他核心總成的老化或故障,綜合新能源汽車年檢或可將自燃概率降低至無限接近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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