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歲末將至,居民年終獎的計稅問題成為職場人員關注的焦點。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稱:年終獎),可以在“單獨計稅”與“合并計稅”兩項中自主選擇,政策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不同收入結構適配不同計稅方式,納稅人可以通過個稅App一鍵對比最優方案,最高可節省數萬元稅款。
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在答復記者咨詢時稱,2005年,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此后,該政策經歷了多次延續,最新公告中該政策延續到2027年12月31日,為市場釋放出穩定收入預期的明確信號。
仔細對比兩種計稅方式,其核心區別在于是否將獎金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從適用規則與稅負結果來看,差異也比較明顯。
一位稅務咨詢機構人員介紹,單獨計稅是將年終獎金額除以12個月,根據按月換算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合并計稅則是將年終獎與當年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合并,減去6萬元免征額、專項附加扣除等項目后,按年度稅率表計算總納稅額。
“簡單來看,單獨計稅情況下,其計算方式可以避免獎金拉高綜合所得稅率,通常適用于年收入15萬元以上的人群,而采取綜合所得計稅的情況,則主要以年收入低于10萬元或綜合所得扣除后應納稅額較低的人群。”上述稅務咨詢機構人員說。
一個行業普遍判斷標準是:如果居民全年綜合所得(工資+年終獎-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0,選擇合并計稅更優;如果結果>36000元,選擇單獨計稅則更合適。
實踐中,由于個人所得稅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納稅人選擇單獨計稅時,年終獎會在3.6萬元、14.4萬元、30萬元、42萬元、66萬元、96萬元等6個節點出現稅率跳檔。比如3.6萬元獎金需繳稅1080元,若多發1元(36001元),適用稅率就會升至10%,稅額增至3390.1元,實際到手會減少2309.1元。
此外,年終獎的發放時間也影響計稅年度。總體原則是年終獎在哪個年度發放就屬于哪個年度收入。
稅務部門提醒,2027年年底前納稅人仍可自主選擇年終獎計稅“二選一”,建議居民結合自身收入結構提前規劃,合理選擇計稅方式,這不僅可以切實降低納稅人稅負,也能讓年終獎紅利真正惠及個人。
(編輯:吳婧 審核:朱紫云 校對:張國剛)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353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