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訊(記者 邵雨婷)華夏幸福(600340.SH)預重整風波再起。
11月19日晚,華夏幸福現任董事王葳在《券商中國》刊登一份《董事登報聲明》,就華夏幸福日前宣布啟動預重整一事提出質疑。
王葳表示,對華夏幸福正在進行的預重整事宜完全不知情,該公告嚴重違反了公司章程規定的董事會議事規則和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此外,她在向公司提出問詢經多次催告后仍未收到回復,現已向監管部門投訴。
對此,記者致電華夏幸福,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僅表示,相關事項請關注公司公告,后續如有最新進展將第一時間披露。
(券商中國)
未與債權人溝通?董事登報質疑 預重整
11月16日,華夏幸福公告稱,收到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通知書》,債權人龍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啟動華夏幸福重整及預重整程序,目前法院已受理。
據悉,債權人龍成建設曾作為總包方承接華夏幸福的市政工程項目。項目經驗收結算后,華夏幸福仍拖欠其工程尾款417.16萬元。在多次催討無果的情況下,龍成建設最終據此向法院申請對華夏幸福進行重整。申請人認為,華夏幸福未能按期償還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但具備重整價值。
華夏幸福還在公告中表示,在預重整期間,華夏幸福將提前啟動債權債務及經營工作的清理等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債權申報登記與審查、資產調查、審計評估等,并與廣大債權人、意向重整投資人等提前進行溝通和征詢意見,全面掌握各方主體對重整事項的反饋意見和認可程度,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續重整工作推進效率及重整可行性。
至18日,華夏幸福發布公告表示,已向債權人發出債權申報通知,并披露了此次預重整的專項自查報告。華夏幸福在公告中強調,公司對預重整無異議。
然而,公司董事王葳卻表示,公司未在公告發布前通過任何形式告知本人,未向本人提供相關文件資料,更未就此事項征求本人意見或召開董事會會議進行審議。本人已于公告發布當日第一時間以郵件形式向公司提出問詢,但經多次催告,公司至今仍未回復。
對于預重整事項,王葳在登報說明中強調本人不認可該公告的發布程序及相關表述,公司對預重整事項是否無異議應經過董事會審慎研究審議表決后提交股東會表決。本人已就上述情況向監管部門投訴,懇請廣大投資者及社會各界關注此事,審慎判斷相關公告內容及風險。本人將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及廣大投資者的正當利益。
對此事不知情的還有其他債權人。
據《深圳商報》報道,有債權人也對公告流程合規性提出疑問,廊坊中院的公告顯示,10月29日華夏幸福就被申請預重整,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司收到相關通知書后應當2日內發布公告,為何不上報董事會,反而直接發公告?此外,公告指定華夏幸福司法重整清算組擔任臨時管理人,但司法重整清算組的構成卻未公開,債權人一無所知。
有債權人表示,并不反對華夏幸福重整,但前提是公開透明、流程合法合規,且給予同債同權的平等機會。
對于此事,記者采訪北京市中友律師事務所王迪律師,王律師認為,王葳董事提出的質疑具有充分法律依據,合理性明確。
預重整屬于影響公司存續的重大事項,需經董事會提前通知全體董事、召開會議審議表決,董事依法享有了解事項詳情、查閱相關文件的權利,而公司未告知、未提供資料,侵犯董事知情權(《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條)及董事會議事規則(《公司法》第四十八條、第一百一十一條)。
王律師表示,后續,監管部門或介入調查程序合規性,若查實違規,可能出具監管函、責令整改甚至處罰,公司需進行協商,或召開臨時董事會補充審議,補正程序瑕疵,若協商無果,王葳可能通過訴訟主張公告無效,部分投資者或因信息披露違規發起維權。
這起股東間博弈使決策焦點從推進重整轉向化解內部分歧,王律師認為,華夏幸福管理層需耗費大量時間對接監管、協商股東訴求、應對潛在法律糾紛,若公司快速補正程序、與平安系達成共識,可減少實質干擾;若分歧持續升級,平安系可能否決后續重整議案,導致重整方案難以通過,甚至引發重整程序終止的風險。
因417萬工程款,千億房企被申請重整
資料顯示,華夏幸福從事的主要經營活動為產業新城開發、運營及產業招商發展,房地產開發經營,自有物業管理,對外投資及咨詢服務。
此次重整事件為2021年華夏幸福多只債券構成實質性違約的余波。事實上,此前華夏幸福庭外協議債務重組事宜已推進數年,目前,華夏幸福實現債務重組的金額累計約為人民幣1926.69億元。
2021年9月,華夏幸福公布《債務重組計劃》,提出以賣、帶、展、兌、抵、接六類方式化解2192億元金融債務,該方案獲債權人委員會表決通過。次年9月,公司引入幸福精選平臺及幸福優選平臺股權抵債方案,相關債務規模逾160億元。
盡管持續推進重組,公司仍未擺脫償債困境。
據財報,2025年前三季度,華夏幸福實現營業收入約28.82億元,同比下降72.0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約-98.28億元,虧損不斷擴大。
2025年9月期間,華夏幸福新增未能償還債務0.15億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計未償還債務總額為240.07億元(不含利息)。
此外,公司歸母凈資產從2021年的63億元變成了-47.38億元,資產負債率達96.44%,超1600億元金融債務仍懸而未決。四年期間華夏幸福新增逾期債務沖到245.69億元,四年累計虧損超600億元。
公告提示,根據相關規定,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外,即使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請,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并被實施破產清算的風險,根據相關規定,若公司因重整失敗而被法院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緣起置換帶交易,平安系董事王葳曾提出反對
值得一提的是,王葳不止一次地對華夏幸福的公告提出反對意見。
8月25日晚間,華夏幸福發布2025年半年度報告,公司表示為客觀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資產價值,對應收款項、合同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等資產進行了減值測試和價值確認,金額合計超過28億元,影響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20.98億元。
《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公允價值變動的議案》顯示,期內華夏幸福按欠款方歸集的前五位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匯總金額約784.76億元,占應收賬款和合同資產期末余額合計數的53.85%,相應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余額匯總金額51.06億元。華夏幸福的應收賬款較期初減少44.02%,主要是本期置換帶交易帶走所致。
據悉,置換帶是指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產來置換債務,由收購方有條件承接相應的金融債務。按照該方案,華夏幸福以2元的象征性價格將其下屬公司廊坊泰信和廊坊安尚100%的股權轉讓給廊坊市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以置換華夏幸福對廊坊銀行的約225.75億元債務。
不過,在審議《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和公允價值變動的議案》過程中,身為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的王葳女士提出反對意見,理由為置換帶處理不審慎。王葳認為,方案條款存在進一步優化空間,并且建議與金融債權人全面且充分溝通,優化及提升金融機構對置換帶的參與度,從而促進化債的實施進度。
資料顯示,王葳是大股東平安系在華夏幸福董事會的唯一代表。
公開資料顯示,王葳1967年出生,曾任平安銀行特殊資產管理事業部副首席風險專家等職。2022年5月起,她擔任平安人壽投管中心投資管理團隊風險專家,2023年1月起兼任華夏幸福董事。
2018年,中國平安首次入股華夏幸福,并在2019年再度增持,價格約為23元/股,兩次交易后,平安系合計持有華夏幸福25.25%的股權。
2021年,在華夏幸福債務暴雷后,第一大股東華夏控股所持部分股權被強平,導致其持股比例被動下降,平安人壽被動接盤成為了華夏幸福的第一大股東,但中國平安并不尋求實際控制華夏幸福,華夏控股仍是控股股東,王文學仍為實際控制人,公司現管理層亦為其舊部。
華夏幸福的巨額債務危機,也給主要股東和債權人的中國平安帶來財務上的沉重壓力,2021年上半年,中國平安計提減值損失359億元,導致凈利潤下滑15%。在當期業績會上,時任中國平安聯席CEO姚波公開表示,如果剔除這部分減值準備,中國平安上半年的營運利潤的增幅應為18%。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24年末,中國平安對華夏幸福的風險敞口累計高達約540億元,已計提減值約432億元,剩余敞口仍有約108億元。
2025年8月9日,華夏幸福發布公告稱,平安人壽及平安資管自9月1日至11月30日,計劃減持所持股份不超過1.174116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3%。
10月23日,華夏幸福發布公告稱,平安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平安資管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1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累計減持公司股份7,815,487股,占總股本的0.20%,減持后平安人壽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由25.19%減少至24.99%,其權益變動觸及5%整數倍。
此次減持后,平安系持股比例跌破25%股權,且未來12個月將繼續減少權益持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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