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法院網顯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杭州無憂傳媒有限公司新增一則開庭公告,原告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案由為合同糾紛,該案將于11月24日在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對此,無憂傳媒方面告訴九派財經記者稱,因2022年公司購入一輛特斯拉,特斯拉墊付了7761元新能源補貼,要求車輛兩年內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此后車輛里程未達到,特斯拉拿不到國家補貼,所以要求退還7761元,但特斯拉并沒有在公司層面進行溝通,而是直接起訴。“目前我們會直接和對方和解,退付相關款項。”
天眼查信息顯示,2025年7月至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近日新增30余件涉及合同糾紛、買賣合同糾紛的開庭公告,原告為特斯拉,被告方涉及廣東、浙江、江蘇、山東、湖南等地的建筑、制造等各領域企業。

其中有深圳市、嘉興市、上海市企業回應九派財經記者,其均因購買特斯拉車輛兩年后里程不達國補要求,被特斯拉起訴要求退還7000元-15000元的新能源補貼款項。一企業負責人告訴九派財經記者:“我們已經與特斯拉和解,并在庭前調解時與特斯拉工作人員商談略降低了退還金額。”
上述企業負責人稱,此前其公司購買的特斯拉車輛屏幕中確實出現過一則《新能源汽車行駛里程不達標 補交款項的通知函》,該《通知函》顯示,“因貴司購買特斯拉后未能在國家政策規定時間內達到行駛總里程條件,貴司車輛已被最終確認無法獲得國家補貼結算。根據合同約定,貴司購車價格中享受的補貼扣除為我司墊付,貴司現需要向我司補充支付該部分款項。請在收到本通知后7日內一次性支付至我司下方指定代收銀行賬戶。”

該《通知函》還提示稱,“如貴司未能按本通知履行付款義務,我司后續將統一通過法律途徑催繳,屆時由此導致的額外支出如律師費、訴訟費等,我司將依法要求貴司一并承擔。”

另有企業員工稱,其曾收到特斯拉短信提示稱:“您的車輛即將上牌滿兩年,但行駛里程暫未達到兩萬公里,為避免對您造成損失,請您增加駕駛和出行頻次。”
九派財經聯系到特斯拉方面,截至發稿未獲回應。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九派財經記者,針對企業客戶,特斯拉購車合同中對行駛里程有明確約定。
而此前特斯拉中國方面曾回應媒體稱“公司通知的補交款項對象不涉及私人用戶。這些被通知補交款項的客戶,在國家規定時間內未達到2萬公里的行駛里程。”
此前2018年2月,國家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四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除私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作業類專用車等特定類型車輛外,其他新能源汽車需在2年內累計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方可申請全額財政補貼。車輛銷售上牌后,車企可預先獲得部分補貼,剩余部分需在滿足里程要求后撥付。
而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山西澤州法院曾發布幾起相關案例,認定在《汽車訂購協議》有約定時,里程不達標需退還新能源補貼。西安市案件中,雙方達成調解,由被告一次性向特斯拉退還國家補貼資金損失14175元;東莞市案件中,法院審理認為,因被告自身原因且經多次催告仍未能在車輛注冊日期滿兩年內行駛里程達到2萬公里,導致未能達到享受國家規定的新能源汽車補貼的條件,故法院判決,被告應賠償某新能源汽車上海公司國家補貼資金損失11088元。
九派財經記者 夏雯琪
編輯 萬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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