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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點重重
9月19日也就是本周五,廈門優迅芯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優迅股份)即將迎來科創板首發上會。
“寫企業”離不開“寫人”,優迅股份創始人柯炳粦的個人經歷跌宕起伏亦有很多值得寫的地方,如何判斷命運關鍵期、如何又在關鍵期做出抉擇,今年古稀的柯炳粦絕對可供當代年輕創業者學習。更甚者,說一句“柯炳粦是當代閩商傳奇之一”并不為過。騰躍曾查閱跟蹤了與柯炳粦有關的線下線上資料,若以“上帝”視角回溯,確能從柯炳粦處看到很多異人之處,優迅股份若上市也可看作是歷史對柯炳粦的一種“獎賞”。
不過今天寫的人不是柯炳粦,而是與他相關的“關鍵人”。閑話不多說,有機會找時間單開一篇結合時代背景、產業來寫寫柯炳粦的創業歷程。
下面我們切入主題。
優迅股份此次選擇上市的地點是上交所科創板,科創板對發行人的要求之一就是要披露核心技術人員的變動情況,保薦機構和發行人律師按照要求核查論證并發表意見。
優迅股份在招股書中說,“2023年以來,公司核心技術人員為林永輝、林少衡、陳哲、章可循,未發生變動。”事實恐怕并非如此,招股書披露,2024年6月付某擔任優迅股份副總經理,不到一年,2025年3月付某就已辭任優迅股份副總經理。
這里有一個疑問,招股書里的付某是誰?顯然,付某并非人名,應是招股書把他匿名了,這在IPO公司的招股書里較為少見。創業者都是被委屈撐大的,以柯炳粦的胸襟和風采應該不至于此。付某匿名原因為何外人不知,但此舉卻成功吸引了多數媒體注意。
猜一下此人吧,梳理公開線索發現,這個付某應該叫付生猛。不知人名準不準?優迅股份或保代等可在后臺留言。
付生猛不僅是任職時間較短的副總經理,他應該也是優迅股份的核心技術人員(報告期內)。
據優迅股份的公眾號文章(2023年5月10日發文)顯示,付生猛曾是優迅股份的研發總監,在該文中其被列入“公司核心高管及技術專家代表”等。當天廈門集成電路行業協會發表的文章顯示,付生猛還是該協會的專家委員會代表。從先后時間看,研發總監付生猛的繼任者是現在被列入核心技術人員的章可循。
說實話,付生猛作為優迅股份前研發總監(報告期)副總經理都不算報告期內的核心人員,那么又有誰算呢?優迅股份此次可是上的科創板啊。
優迅股份并沒有在報告期內將付生猛列入到核心技術人員之中,更沒有就2023年以來其核心技術人員出現的變動做出說明,比如付生猛為何離職副總經理?當然保薦人中信證券也沒有,而這就說不過去了。因為后面還有事情。
通過優迅股份公眾號發布不同文章的照片相貌比對,付生猛還是優迅股份新成立的子公司武漢芯智光聯的總經理。需要注意的是,武漢芯智光聯地位很重要,它是此次優迅股份募投項目之一的承擔單位。同樣,付生猛在武漢芯智光聯的地位也很重要,除了總經理職位外他還是這個子公司的重要技術人員:武漢芯智光聯公開了4個集成電路布圖,付生猛是對應四個布圖的創作人之一。
目前我們只知道付生猛在短期內辭任了優迅股份的副總經理,不過現在的工商信息顯示武漢芯智光聯的經理仍是付生猛。此次募投項目中,“車載電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計劃投資1.6億元,項目位于武漢,實施主體便是武漢芯智光聯。
據目前工商信息,武漢芯智光聯的法定代表人和執行董事是柯騰隆,經理為付生猛,財務負責人楊霞。柯騰隆是優迅股份總經理,楊霞則是優迅股份的董秘,此二人乃掌控全局者,難把精力和時間放到武漢項目。換言之在武漢芯智光聯的管理層中,只有總經理一職可能是單一職務,該子公司目前具體情況如何不得而知。
付生猛辭任優迅股份副總經理之后,其是否也辭去了武漢芯智光聯總經理職務?付生猛若尚在優迅股份體系內,其發揮實際作用嗎?一個子公司的總經理如果辭任了總部副總經理,那其在子公司中還能實際發揮多大作用呢?是不是又要打個問號了。
若上述答案均為否,那么落地武漢并由武漢芯智光聯實施的“車載電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目前由誰前期規劃、后期落地?總不能由總經理或董秘來負責吧。翻看優迅股份公眾號發現,今年5月30日優迅股份+武漢芯智光聯與一家深圳公司舉行了戰略簽約儀式,出席者中優迅、武漢芯智光聯方面為總經理柯騰隆、副總經理陳哲和武漢芯智光聯車載架構師蔡長波,出席名單可沒有武漢芯智光聯總經理。
說實話就算優迅股份后期上市了,類似這種關鍵信息亦是投資者極度關心議題,絕非不足為外人道也。需要指出的是,優迅股份這個武漢子公司直接關系到近兩個億的募投項目的落地成效。現在優迅股份進入到上會關鍵期,騰躍在這里給發行人、保薦人中信證券提個建議,你們真需要想好如何把情況講透、說清。
優迅股份招股書披露的另一個重要人物也很有意思。
目前優迅股份監事會主席/股東是蔡春生,蔡春生從2007年就已接盤徐平部分股份。招股書給出的蔡春生簡歷顯示,其從1997年12月至今任廈門正達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
廈門正達房地產開發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這個公司不是有限公司也不是股份公司,其主管部門為沈陽駐廈門辦事處。目前全民所有制企業非常少見,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的原則,蔡春生應當是廈門正達的“廠長”。
本質上全民所有的廈門正達是另一形式的“國有企業”,所以優迅股份監事會主席/股東蔡春生的身份變得極為特殊:他是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廠長”,也是民營企業的股東、總經理和監事會主席。時代給予的復雜身份太少見了,其中涉及眾多法律法規紀律等歷史和現實因素。不過也正因為牽涉到優迅股份的核心“董監高”和資本市場,所以問題再難也得厘清:蔡春生這種復雜身份符合法律法規+紀律的所限、所規嗎?
不知道發行人的保薦人中信證券和律師有沒有去考慮、求證、論證這些問題?若沒有,趁著優迅上市之前給資本市場和監管部門一個交代,一并厘清吧。
還有一個問題也很有意思,這個問題涉及到優迅股份的架構問題。
報告期內的2022年9月17日,優迅股份公眾號發布了一篇文章,該文章中出現了陳涵霖和蔡春生的名字。文章中將其二人的職務稱為廈門優迅/優迅副董事長,但是招股書關于此二人的簡歷中卻沒有這一職務。
當然,若從外部人角度看,陳涵霖、蔡春生與柯炳粦畢竟是多年的老兄弟,如陳涵霖在武漢的恒隆大廈(一個寫字間)就租給了武漢芯智光聯,甚至該子公司揭牌時陳涵霖曾出席捧場。所以,如果給老兄弟們一個“名譽職位”似也無可非議。
但需要注意,公司法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所以按公司法規定,副董事長并非是公司里的閑職或名譽職位,既然優迅股份的官方公眾號已宣稱二人為優迅副董事長,那么招股書中為何不見?
此二人除了股東、董事、監事會主席身份之外,在優迅股份的實際管理結構與董事會中還發揮何種其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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